中秋連假即將來臨,部分產業因業務需求,仍會安排員工,於連假期間出勤,而上班族們最關心的,莫過於薪水、加班費的計算方式;對此,勞動部特別舉例說明,協助勞工了解自身權益。
勞動部表示,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內政部所定民俗節日「中秋節」(10月1日)為國定假日,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如徵得勞工同意出勤,工資應依法加倍發給,如適逢勞工例假或休息日,應於其他工作日補休。
勞動部解釋,民間企業多有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的情形,而今年的中秋連假,是以「一日換一日」的換班(假)概念調整出勤,以形成連假;也就是將9月26日的非上班日,與10月2日的上班日對調。
勞動部舉例,勞雇雙方若約定周一至周五為工作日、周六為休息日、周日為例假的出勤模式,並假設勞工月薪為新台幣(以下同)3萬6000元(以3萬6000元30日8小時,推算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150元),出勤8小時,各日出勤工資給付規定如下。
一、10月1日(星期四)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黃維琛說明,當天屬「國定假日」,依勞基法第39條規定,休假日出勤,加倍發給工資,當日工資、加班費計算方式如下:
●薪資:平日每小時工資150元 X 8小時 = 1200元。
●第9、10小時:平日每小時工資150元 X 1又3分之1。
●第11、12小時:平日每小時工資150元 X 1又3分之2。
二、10月2日及3日(星期五、六)
黃維琛指出,這兩日性質上屬一例一休的「休息日」,依勞基法第24條第2項有關休息日出勤加給的規定,薪資計算方式如下:
●前2小時:平日每小時工資150元X 1又3分之1 X 2。
●後6小時:平日每小時工資150元X 1又3分之2 X 6。
●上述兩者相加 = 1900元(8小時加給工資1900元)。
●第8小時之後的計算方式一律為:平日每小時工資150元 X 2又3分之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