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立委集體收賄案,今(21)日全案偵查終結,依貪汙治罪條例罪嫌,起訴民進黨籍立委蘇震清、國民黨籍立委廖國棟和陳超明、無黨籍立委趙正宇、時代力量前黨主席徐永明,以及太流前董座李恆隆等12人。
檢方表示,本次被起訴者,除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趙正宇、徐永明等現、前任立委,以及太流前董座李恆隆外,還包括蘇震清辦公室主任余學洋、廖國棟辦公室主任丁復華、陳超明辦公室主任梁文一、是知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郭克銘、趙正宇辦公室主任林家騏,以及趨勢民調總經理吳世昌等,共12人。
▲立委集體收賄案全案偵查終結,民進黨籍立委蘇震清、國民黨籍立委廖國棟和陳超明、無黨籍立委趙正宇、時代力量前黨主席徐永明等人遭起訴。(資料來源:台北地檢署;製表:林信男)
根據檢調追查,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陳唐山(獲不起訴處分)、徐永明等現、前任立委,涉嫌藉由是知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郭克銘,擔任白手套收賄,替李恆隆爭奪SOGO經營權;而趙正宇也因透過郭克銘收賄,涉犯貪汙罪。
檢方指出,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徐永明等人,皆為身居廟堂高位的立委,卻自甘墮落,收受金錢賄賂而變賣國家公權力,淪為被告李恆隆「以金錢豢養之家臣」。
檢方強調,上述4人為謀求李恆隆1人的最大利益,竟不惜為其「奪回太流公司經營權」的目的,量身提案修法,更全然無視「真正溯及既往」之法律效力對法安定性造成重大侵害而絕對為憲法所不許,冀圖在公司法中修訂新增「真正溯及既往」條款,以滿足李恆隆的想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