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無遵法意識,金管會17日對街口投信及其大股東胡亦嘉發出「紅色警告牌」,即二周內應讓街口投信董事會恢復正常運作、公司儘快上軌道,提供金管會相關回復及說明文件、儘快確定新任董事長與總經理,否則金管會10月即可能開罰,最重是撤銷街口投信的經營執照。
同時證期局副局長郭佳君亦宣布,已在16日正式駁回胡亦嘉要出任街口投信董事長的認可案,主要是街口投信在8月12日提出胡亦嘉要出任董事長的人事認可申請,但即只提供書面申請表格及聲明書,但對胡亦嘉的學經歷證明等一律不提供,金管會8月20日去函要求補件,卻到今日都未收到任何文件,造成金管會根本無法審查,且認定胡亦嘉「相關遵法認知相當不足」。
郭佳君強調,投信是管理大眾資金,必須保障投資人權益,若胡亦嘉及街口投信「連基本的申請書件都無法配合,在其他部分要有更多期待是比較困難」。因此駁回胡亦嘉的人事認可案,要街口投信儘快找到新的董總。
同時證期局也要求街口投信持股20%的專業法人股東,即國票證券要發揮專業投資人的功能,即要督促街口投信守法,讓董事會恢復正常運作。
郭佳君強調,金管會對金融創新一向支持,但任何金融創新必須在符合法令規定及保障投資人權益下進行才有意義,針對街口託付寶,金管會在7月13日就發新聞稿強調三大原則,一是不能保證收益,誤導投資人;二是金融機構對合作機構要善盡調查責任;三是街口電子支付有300萬多用戶,託付寶架構影響投資人權益,金管會必須從整體流程、經濟實質去作監理。
胡亦嘉先前一直說私下以電子郵件與證期局溝通,郭佳君表示,證期局亦已明確告知有保證收益的疑慮,二是街口投信從未針對託付寶架構,正式來函向證期局申請此架構。
證期局在7月29日就正式發文街口投信,要求提供託付寶架構相關合作的決策流程、內部簽核評估程序,及和街口電支、街口金科三方合作契約,說明彼此間角色和功能。街口投信在8月11日回函,但對證期局提出的問題都沒提供任何書面資料,證期局又再發文請他們說明,但至今依舊沒給任何正式書面文件。
在7月、8月都等不到答案,證期局只好在9月11日對街口投信進行實地查核,了解實際情況,這也是行政監理措施之一。
胡亦嘉目前依舊不配合說明,反而是選擇開記者會,高調抨擊金管會。證期局也表示,相關問題正在處理中,依投信投顧法,可對街口投信及胡亦嘉祭出警告、解職、限制業務,最重就是撤照。
※本文授權自工商時報,原文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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