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政府8月28日宣布,明年元旦起將開放含有萊克多巴胺(俗稱瘦肉精)的美豬進口,引發外界關注,衛生福利部部長陳時中今(5)日公布萊克多巴胺安全殘留容許值標準,將參考CODEX(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為豬肉、豬腎、豬肝等訂定標準。
另外,為讓國人食用豬肉製品,能夠輕鬆辨識原產地,明年起小吃攤、傳統市場及超市等通路,須標示「豬肉原產地」,否則將視情況開罰。
根據2012年7月CODEX的標準,豬肉、豬肝、豬腎及豬脂肪的瘦肉精的殘留容許量,分別為肌肉0.01ppm、肝0.04ppm、腎0.09ppm、脂肪0.01ppm,不過陳時中表示,由於國內對「腎臟」的標準較嚴格,因此有別於上述3部位,腎臟所訂定殘留容許為0.04ppm。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訂定的其他可食用部位包含胃、腸、心、肺、舌、肚、腦、血等殘留容許量0.01ppm。
▲豬肉各個部位殘留容許量。(圖片來源:截自台視新聞youtube)
陳時中解釋,該容許量是依據國人平時攝取量,以及坐月子期間食用豬腎、豬肝等飲食習慣,並參酌資議會專家學者訂定,做為相關內臟殘留量的標準,而此標準也比國際更為嚴格,讓國人食用豬肉產品時能夠安全無虞。
小吃攤、傳統市場 明年起須標示「豬肉原產地」
美豬一旦進口,那麼民眾在享用小吃、餐廳時,怎麼辨識口中美味豬肉的原產地?
衛福部今(5)日表示,從110年起,大賣場、傳統超市等通路,以及餐廳、小吃攤等,不管是生鮮豬肉、加工食品或貢丸湯或是任何含豬肉及可供食用部位的食品,都必須清楚標示豬原料原產地。
▲豬肉相關「包裝食品」須標明產地。(圖片來源:截自台視新聞youtube)
陳時中強調,明年新制上路,攤商、超市等各個通路對於「豬肉原產地」,且必須要讓民眾能「足以辨識」,未來若出現「應標示而未標示」將開罰3至300萬元,或是「標示不實」、以A品項代替B品項的情況,將開罰4至400萬元。
▲衛福部長陳時中拿出示範看板,提醒小吃攤、餐廳等業者未來須標明豬肉原產地。(圖片來源:截自台視新聞youtu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