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署日前宣布9月1日到9月底會輔導醫療院所,將七大類醫材自付差額控制在極端值以下,遭部分網紅醫師批評是突襲施政、過程黑箱、手法粗暴、醫學會未與醫師溝通。對此,衛生福利部部長陳時中今下午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例行記者會時強調,撤銷公告後所進行的各項討論和調整,都沒有違背6月13日宣布暫緩實施時宣示的原則。
衛福部在6月13日下午緊急召開研商會議,由陳時中親自主持,與會者包括醫學會、醫院、醫勞盟、消基會、醫師工會等各界代表,會議後達成三點共識。
三點共識包括:一,原訂8月1日實施之八大類醫材自付差額上限延期實施。二、優先處理極端不合理價格的特材,參考國際價格評估合理性,並請健保署就現行醫材功能類別,進行更細緻的分類分層。三、儘速強化醫材資訊透明公開,以淺顯易懂文字,協助民眾了解醫材功能以利選擇,建立資訊公開平台,改善資訊落差,提升醫病溝通。
基於上述共識,陳時中今表示,實施公告撤銷後,健保署就與醫學會開會針對不恰當的分類和費用進行檢討,醫材比價網也持續修改,希望建置的更好用。針對極端不合理之價格,為保障消費者權益,也與醫學會討論出極端值,而且極端值不是強迫,是用於輔導和了解相關情況。
陳時中表示,現在「個別醫師有他的見解」,他也請健保署針對有疑義的部分進行檢討,但他要強調上述作為都「沒有違背之前所說的原則。」
健保署昨回覆立委關切時表示,健保署不是訂上限,是改以「功能分類之醫院收費價格極端值」進行管理。管理的方式,就像是會依照不同品種(材質)的蘋果(醫材),分為五爪、富士、青龍,有不同市場價格,不會有五爪賣富士的價格,會針對同ㄧ類販售過高者,輔導進行修正,確保消費者權益。
至於醫材的功能分類,是基於高度專業共識,參考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准仿單及臨床醫師使用進行討論而訂,非健保署自訂。另外,極端值的金額與實際交易價格有一段距離,應非直接影響醫院採購。
※本文授權自聯合新聞網,原文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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