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條例釋憲案,司法院大法官作成解釋沒有違憲,黨產會的設立也沒有違反憲法規定。
2016年黨產會作成處分,認定國民黨持有資產合約156億元的中投、欣裕台股權,是國民黨及附隨組織不當取得,命國民黨30天內將兩公司股權移轉國有,國民黨、中投及欣裕台等不服處分,分別提起多件行政訴訟。
當時承審的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李玉卿、鐘啟煒及李君豪7人,咸認黨產會處分有違憲之虞,聲請大法官解釋,但憲法法庭辯論時,法官們擔心解釋案出爐、接續審理恐遭質疑「球員兼裁判」,都在辯論庭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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