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屆畢業生職場新鮮人看過來!勞動部為鼓勵應屆畢業青年於後疫情時期、就業市場回溫時,儘早投入就業,祭出「青年就業獎勵計畫」,今年6月15日正式開跑,針對2019學年度應屆畢業的社會新鮮人提供最高3萬元就業獎勵。
適用對象為何?
適用對象為本國籍年滿15-29歲的108學年度應屆畢業青年,必須是今年畢業領到畢業證書的新鮮人;29歲的認定標準,為109年6月15日當日,未滿30歲者。
就業奬勵的申請資格為何?
於109年9月30日前,從事按月計酬全時工作(工讀生不能申請)及依法投保就業保險,於同一雇主穩定就業滿90日時,可申請就業奬勵。
就業奬勵標準為何?
受僱於同一雇主,穩定就業滿90天,發給就業奬勵2萬元;持續穩定就業180天,再加發1萬元就業獎勵。
畢業前在校期間已有工作的學生,可否適用本計畫?
自109年1月15日起始到職投保的青年,納入本計畫適用對象。109年1月14日(含)前已就業的青年,則非屬本計畫適用對象。
於109年1月15日(含)起受僱從事全時工作並加保就業保險,且於本計畫生效日(6月15日)後仍持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日及180日,可以申請就業獎勵。 但109年1月14日(含)前已就業的青年,非本計畫適用對象。
國外畢業回來的留學生,也可以適用嗎?
本國籍15-29歲之108學年度應屆畢業青年,無論國內外畢業者,都可以適用。
就業奬勵申請期限及方式為何?
青年於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日起90日內可以透過下列方式申請就業奬勵:
(1) 於台灣就業通網站的本計畫專區線上申請。
(2) 以自行送達或郵寄送達方式,向工作所在地的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提出申請。
青年僅須於規定期間內1次提出申請,分署將依青年受僱期間(滿90日或180日),經審核通過後,分2次發給就業獎勵,並直接匯入青年指定金融帳戶。
舉例:
23歲小明今年畢業也於109年6月15日於台灣就業通網站的本計畫專區報名參加,並於109年7月10日在台北市找到工作,自行就業,從事按月計酬全時工作,並參加就業保險。
其受僱期間為109年7月10日至10月7日,已經符合受僱同一雇主滿90日,得於90日內(即110年1月4日)在台灣就業通的網站,線上填妥公司名稱、行業別及到職加保日期等申請資料,並上傳身分證、畢業證書及本人存摺封面等影本資料,申請就業獎勵。審查通過後,將一次發給2萬元就業獎勵,並直接匯入小明指定的金融帳戶。
小明持續受僱至110年1月5日,已經符合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180日,不須再提出申請,審核通過後,再加發給1萬元就業獎勵,直接匯入小明的金融帳戶。
有沒有限制從事的行職業?
沒有限制從事的行職業別,但須為從事按月計酬全時工作,並參加就業保險。另外,青年不得為雇主或其負責人的配偶、直系血親或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
就業未滿90日,遭雇主資遣,能持續參加計畫嗎?還可以領取就業獎勵嗎?
109年9月30日前已就業的青年,因非自願離職,致受僱於同一雇主未滿90日或180日,於離職退保的次日起60日內再轉職就業者,可以繼續參加計畫。轉職就業的青年,依本計畫領取的就業獎勵金額,最高發給3萬元。
青年應於離職退保的次日起15日內,以書面或線上通知工作所在地分署辦理轉職就業,並以1次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