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13)日將討論多項涉及青年權益下修18歲的法案,主要是將民法成年年齡調降為18歲,同時也將男女訂婚與結婚年齡統一,訂婚為17歲,結婚則為18歲,若順利通過後將轉送立法院審議,三讀後再經2年緩衝期,最快2023年上路。換句話說,修法若通過,男女18歲成年後,想結婚不用再經法定代理人同意。
法務部等14部會擬具「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38項涉及青年權益下修18歲法案,經政務委員羅秉成等審查整理竣事,今送行政院會討論。
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表示,草案主要涉及「調降民法成年年齡」,將成年年齡由20歲修正為18歲,現行法律只要有以民法成年為年齡門檻的規定,除另有特殊考量外,亦隨同修正;另外也齊一男女結、訂婚年齡,原規定女性訂婚年齡為15歲,這次修正男女訂婚年齡均為17歲,原規定女性結婚年齡為16歲,修正後男女結婚年齡均為18歲。
丁怡銘說,至於調降民法成年年齡後,民眾原依照相關法令規定、行政處分、法院裁判、契約得享有至20歲或成年之權利或利益,像是撫卹金、遺屬年金、補助款、救助款、夫妻離婚後所約定對未成年子女之扶養費等,在新法施行後,其於修正施行前已取得的既有權益,修正亦明文保障持續享有至20歲。
至於上路時間,丁怡銘說,民法成年年齡調降,事涉民眾權益且相關法令數量眾多,至少需2年緩衝期,並配合曆年制,因此,民法修正案原則自立法院完成修法程序滿2年後之第一個元旦施行,目前暫定施行日期為2023年1月1日。
※本文授權自聯合新聞網,原文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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