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個人持有與公司持有未上市股票稅負差距很大,現行制度鼓勵避稅,財政部想把漏洞補上,家族企業首當其衝外,恐也同時衝擊新創產業。
過去3個月以來,包括集盛大股東蘇信家申報轉讓合計兩萬張股票,轉移至強又盛公司籌備處;金屬機殼廠可成董事洪水松與其配偶,也以洽特定人方式轉讓給永昱、宏侑、凱思3家投資公司,總計申讓股票張數達5萬餘張。近來大股東申讓股票的動作頻頻,一般認為與節稅有關;不過,未來一旦處分未上市股票所得,也須列入個人基本所得稅額後,過去類似透過轉移持股來省稅的操作空間,勢必遇到壓縮。
近年來不少家族控股或大戶,常利用轉移持股至未上市櫃公司的方式藏富節稅,為彌補稅損,財政部擬自明年元旦起恢復個人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根據日前政府所預告《所得基本稅額條例》(即最低稅負制)修正草案,就是避免納稅人透過財產轉移的方式,將應稅所得轉換為免稅的證券交易所得。
公司股權控股化是家族企業傳承的重要工具之一,為避免傳給下一代後,股權會分散影響經營權,家族企業常會選擇另成立控股公司,將個人股權控股化,搭配閉鎖性的控股公司架構,以利家族企業多代傳承。
家族企業受衝擊! 持股控股化可避免稅負暴增
不過,新法一旦上路,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家族辦公室主持會計師陳振乾提醒,就要考慮是否今年底前快點將股票轉移給2代,否則明年起才轉移,將多繳20%所得基本稅。為防止免稅負暴增,陳振乾提到,若家族企業的2代沒錢購買股票也可以選擇贈與,相較之下,繳贈與稅還是會比計入最低稅負制省上一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