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開股東會的重責大任是由股務人員承辦,而管理股務業務的就是集保公司。金管會在十四日正式宣布大同不得再自辦股務後,目前大同也已經在市場另尋股務代理,一旦簽約,「集保針對新的股務代理機構,重新召開股東會事宜一定會嚴格監督,捍衛所有的股東權益,是集保公司不變的信念。」林修銘說。
有別於一般人對律師存在幹練的既定印象,但陳錦旋略微豐腴的身材,樸素的打扮,說話和行徑都直來直往。「她善於挑起委託人的情緒,讓委託人覺得這官司非打不可。」一位曾經委託她打官司的上市公司主管形容。
爭議》大同案引企併法失利 友訊案也遭證交所打臉
這次大同事件,大同公司方引用《企業併購法》第二十七條,認定併購股權沒有合法申報,直接將市場派過半股權排除在外,使得身為委任律師的陳錦旋、賴中強此番作法引發高度討論。但據透露,關於引用《企業併購法》的「獻策」,應是賴中強的專業意見。
無論如何,許多法界人士聽聞私下都搖頭,「不是所有解釋都用『律師意見』就可以通過。」「股東投票權是至高無上的權利,怎麼可能是『公司認定』就可以剝奪。」一位大型商業律師事務所合夥律師表示,認為大同經營權之爭並不適用《企業併購法》。
「公司當然有權將中資疑慮的股權剔除。」陳錦旋表示無論是誰的法律建議,大同公司派的看法一致,以確保合法股東的權益。
除了大同,陳錦旋今年還有一個同樣引發高度關注的案子,就是友訊的經營權爭奪。
她的委任業主是原本的公司派胡雪,今年五月,友訊公司聽從陳錦旋建議,祭出「延後舉行股東會」的策略,想要讓市場派措手不及,沒想到此舉在當天,立刻遭到證交所重重打臉,認定違法並罰款三十萬元,友訊公司居然隔天還召開記者會回嗆證交所是「二套標準」,這種直來直往的作風,也讓法界大搖其頭。
「律師給建議,無論勝負輸贏,都拿了規費走人,但後座力是委託人要自行承擔。」法界人士坦承,以大同為例,陳錦旋固然依其法律專業有權給建議,但後續效應將留給大同董事長林郭文艷自行承受。
陳錦旋這種勇往直前,不計毀譽的行事風格,從她的成名作、國巨大毅一役,也能略知一二。
二○○七年,國巨大買大毅股票,最高時持股大毅超過四成,本應確定至少可進大毅董事會,沒想到擔任大毅律師的陳錦旋,祭出當時尚未修法的《公司法》第一九八條的「全額連記法」,改變股東會的計票方式,讓當時持股過半的大毅公司派以「贏者全拿」的方式,拿下所有董事席次。
「此舉雖然合法,卻很爭議,全額連記法不能顧及每位股東權益,因此一般律師不會建議採用,否則後來《公司法》不會為此修法。」果然,四年後《公司法》第一九八條修正草案刪除全額連記法,從此股東會選任董監事一律採「累計投票制」,保障小股東權益,使少數股東推派的代表也有機會當選董事,參與公司經營。
儘管爭議案件連連,不過陳錦旋個人的知名度,在一次次的股東會改選,因涉及經營權之爭的新聞事件而累積,卻是不爭事實,不少媒體冠以「王牌律師」的稱謂。

這次大同經營權之爭,最具爭議的引用《企併法》排除股權手法,是否出自陳錦旋專業建議?關乎她是否遭到金管會與律師公會的懲戒。(攝影/劉咸昌)
分析》法律操作不夠細膩 去函經濟部、公聽會皆解方
「其實她的法律操作不夠細膩。」有法界ㄏㄟ人士深入分析,以這次大同事件她引《企業併購法》排除股權為例,其實大可在股東會前,先去函經濟部申請解釋,這種動作在法界稱為「墊步」,除非早預知法理上站不住腳,申請解釋也只會遭到打臉,否則有了這個「墊步」,等於幫自己爭取較好的立論基礎,也可以弭平外界雜音。
甚至為了提高勝率,有的律師還會「超前部署」,事先請立委召開公聽會、修法等,都是法界常見的墊步操作。
但陳錦旋這次大同股東會的出招僅限於「律師意見」,在立論上就顯得較為薄弱。
二○一○年,她曾經有另一項爭議事件。當時上市公司精密沖壓廠州巧科技因廢料戶問題,遭檢調搜索,因此委託陳錦旋打官司;而陳錦旋又邀請後來成為高鐵炸彈客的胡宗賢共同查核。沒想到胡宗賢接受委託後,靠著在受託過程中,對州巧科技的深入了解,進而買進州巧的股票,最後還要挾希望成為州巧公司的董事,誇張離譜行徑,完全違反律師職業守則。最後被當時的州巧董事長提起告訴。
- 高鐵炸彈客:2013年由胡宗賢主謀,在高鐵裝置炸彈,所幸未造成傷亡;他表示希望藉此抗議台灣貧富不均問題,遭判刑20年定讞。胡宗賢具律師資格,曾任黑松公司、大毅科技公司、東南水泥公司監察人,與陳錦旋經常合作。
雖然買股票並脅迫公司的不是陳錦旋本人,但她共同查核的律師犯下從業律師的大忌,也連帶陳錦旋名聲受累。
雖然陳錦旋的爭議聲浪不小,但私底下的陳錦旋簡單平凡,她和許多女生一樣,律師事務所裡擺著許多可愛的玩偶,讓許多見識過她在股東會上展現一夫當關萬夫莫敵氣勢的人,頗有違和感。
在專業方面,陳錦旋學理基礎扎實,擁有政治大學法學博士、東吳大學法律碩士學位,博士論文指導教授是司法院前院長賴英照,碩士論文指導教授是台灣《公司法》權威賴源河,都是法界有名大老。
陳錦旋自集保公司離職後,憑藉證期會、集保公司的人脈,與對資本市場的熟稔度,自行創業博鑫國際法律事務所。在台灣財經法律界,個體戶的律師要自行創業,並非容易的事,但陳錦旋憑藉獨特的剽悍風格,一件件案例占據新聞版面,案子應接不暇。
她在自家官網上這樣介紹自己:「成長背景是自然環境貧瘠、惡劣的風島澎湖,造就刻苦耐勞、堅毅不拔及耿直的性格,堅持在律師專業與現實世風之交錯糾葛下,以篩選案件及當事人之方式,平衡個人理念堅持及外在現實之衝擊。」
但不知是景氣不好,或是律師事務所的低調,博鑫官網上的「精英團隊」介紹,就只有陳錦旋自己一名律師,沒有其他成員。
除了主持律師事務所,承接許多上市櫃公司的委託案,陳錦旋也擔任生技公司寶齡富錦的獨立董事,與禾瑞亞科技(前身為禾伸堂)的董事。
「經營權之爭本就是她被委任的職責,公司因為她當獨董讓法規更完備。」寶齡富錦董事長張立秋,是陳錦旋在證期會時的老長官,兩人的交情超過三十年,張立秋評價陳錦旋近日作為,認為她就是善盡委託律師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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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錦旋曾兩度協助黑松公司董事長張斌堂取得並穩住經營大權。
後續》恐移交金管會 如何靠爭議吸取更多關注
或許因為陳錦旋總在委任案中,展現高昂求勝氣勢,使她在資本市場擁有高知名度,每年股東會旺季,尤其是具經營權之爭的公司,陳錦旋的身影總是穿梭在各大股東會。
她向《今周刊》表示:「接完大同案件之後,就要退休去了」,但此次,如果她真的被金管會移送、甚至被律師公會懲戒,在主管機關心中留下負面印記,對她恐造成不小傷害,是否還能像過去一樣,愈是爭議生意愈旺,市場都高度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