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經營權之爭未歇,其中,公司派林郭文艷幕僚、律師陳錦旋,幾乎是公司股東會常客。這位在澎湖漁村長大的女性,如何在如潮的爭議聲中,成為「經營權女王」?
「此舉是要告誡律師們,不要自作聰明,利用奧步幫助客戶,用非法手段取得經營權,以為能拖過三年任期,此舉恐怕得不償失,並可能惹來客戶抱怨。」投保中心董事長邱欽庭一字一句用詞嚴厲。
就在六月三十日的大同公司股東會引發爭議後不久,投保中心隨即在董事會緊急通過,根據《律師法》與律師倫理規範,要針對大同公司主要委任律師陳錦旋、賴中強,建議主管機關將兩人函送台北地檢署或台北律師公會審議。
風波》投保中心建議函送 陳錦旋執業聲譽受重傷
投保中心此舉一出,在法界譁然,儘管正反論點不一,「但對這兩位律師的執業生涯,絕對造成一定聲譽上的傷害。」同樣對公司經營權爭奪非常資深熟稔的律師說。
「這幾天已有客戶來向我們徵詢案件移轉的可能性。」這位律師低調表示,確實有原本陳錦旋手上案件的委託者探詢案件移轉的可能;畢竟投保中心史上頭一遭,不只針對大同公司,連帶委任律師都祭出懲戒,對大同主要委任律師陳錦旋的專業聲譽傷害不小。
陳錦旋是誰?只要翻開報紙,「集保教母」、「經營權女王」、「王牌律師」的名號就會立刻跳出來。陳錦旋曾擔任過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金管會證券期貨局前身)科長,並趕在一九九六年《公務員服務法》(俗稱「旋轉門條款」)頒布前,轉到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集保公司)服務,擔任法務室主任,協助集保公司初期許多法律制度的建立,但「集保教母」等稱號,仍引來不同聲音。
「集保公司的制度建立與如今的績效,是所有同仁一起努力的成果,沒有因任何個人而偉大。」集保董事長林修銘正色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