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2371)於昨(30)日舉行的股東常會中,進行董事改選,董事長林郭文艷主導的公司派「大獲全勝」,拿下9席董事席次,但選舉過程爭議頗多,即使昨晚林郭文艷親自出席重訊記者會,也未能釋疑,導致大同股票遭證交所列為變更交易方法,打入全額交割股,今(1)日開盤便跳空跌停。
證交所昨晚發布新聞稿指出,自7月2日起,將大同股票列為變更交易方法(全額交割股)。
▲大同今(1)日股價以跌停18.9元開出後鎖死。(圖:翻攝自Google finance)
證交所表示,大同在6月30日召開的重訊記者會中,未能具體說明當日股東會「逕行認定部分股東所持股份無表決權、未發給部分股東表決權票及選舉票之法律依據及相關事證,對股東權益影響甚鉅,並與公司治理股東行動主義有違」,故將大同股票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雖然乍看之下,大同公司派可謂「大獲全勝」,但昨日傍晚,集保結算所已透過新聞稿指出,「在查核大同公司受理股東報到時,發現部分自然人、法人、投資專戶等股東及委託書徵求人的表決權在未經權責單位查明前,逕遭到大同公司剔除。」
集保結算所表示,已在第一時間向大同公司法務長及股務主管說明,股東辦理報到時,公司要依規定發給表決票和選舉票,不得自行剔除股東的表決權,影響股東權益,如果違反相關規定,將向主管機關建議,大同公司不得再自辦股務事務。
集保結算所強調,公司召開股東會,無論是股東親自出席或受託出席,公司都要發給表決票及選舉票;另外,公司已公告徵求人資料,表示徵求人身分已被認定,而公司又在徵求人辦理報到時,不發給徵求股份之表決票及選舉票,此舉已經嚴重影響眾多委託出席股東的權益。
集保結算所稱,大同公司在股東及徵求人辦理報到時,不發給表決票及選舉票,恐已違反相關法令,「主管機關得依股務處理準則第6條,公司違反法令及內部控制制度之規定辦理股務事務,命令糾正或處罰違反規定之公司,並不得再自行辦理股務事務。」
此外,股東認為其權益受損,可以依公司法第189條規定,訴請法院撤銷公司股東會的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