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推行的「振興券」付1000拿3000,預計7月15正式上路,作家苦苓於臉書表示,他本來不想對振興三倍券發言,覺得這個政策很不錯,但因一堆人嚷著複雜、不便民、該發現金、甚至說是「脫褲子放屁」,讓他發文說明此卷的用途及好處,他更不悅的直言:「給你錢還不爽,現在是怎樣?」
苦苓認為,振興券是用來是振興而不是紓困,紓困當然發現金,但先前已經發放紓困金了,現在又發現金給民眾,「很可能直接存起來、根本不花、或是只花一點,那能振興到誰?當政府是寃大頭嗎?」
他強調,振興的對象不是你我,是商家,人民出一千,政府出兩千,加上各賣場、各銀行為了爭取振興券的優惠和回饋,商家必然可獲取三千元以上收入,這才叫做振興!他不解怎麼會有人覺得商家寧願收二千元覒金、也不願收三千元振興券(完全可以視同現金運用),「真不知道硬要這樣說的商總理事長,他是不是哪裡傷腫了?」
苦苓表示,振興券對商家、小店甚至夜市都很方便,顧客如果是刷卡或電子支付(如台灣PAY)、電子票券(如悠遊卡),那一點都沒差,如果是用實體券也可以找零。商家拿到的券也不用去換現金,可以直接拿去消費或用來購物,到底是哪裡麻煩了?
苦苓說,「要『買』振興券很簡單!銀行會找你來綁信用卡,電子票券可以直接儲值」,如果要領實體券,就跟買口罩一樣,7/1起去超商刷健保卡預購,7/15就可以帶一千元去買三千的券。假設這樣還嫌麻煩?那就7/15直接帶錢去郵局買券。選一種覺得最好用的方式就行了,「不懂到底困難在哪裡?」
他更指出有人說太少,應該發六千,「我還主張發六萬咧!開不開心?問題是錢從哪裡來、立法院有編預算嗎?百年大黨講這種蠢話,真的可以收一收關店了!」
苦苓說,還有人危言聳聽,說有人要拿錢收購振興券。如果有人儍到把價值三千元的東西用一千元就賣掉,那祝福他,但那三千還是會花到店家身上,WHY NOT?正常的狀況下,就算窮到一千元都沒有,自己也會要去跟別人借,而且可以用一千元振興券還他(如果用一千五還他、他會更樂意!),不太可能會有人要「自動棄權」。
苦苓表示,「真正的低收入戶,政府會在他的帳戶匯入一千元讓他去買振興券」,至於為什麼不直接發給低收入戶就好?他解釋,因怕民眾不想被人知道是低收入戶,顧及當事人尊嚴政府才這麼「貼心」。
他最後強調,反對是每個人的權利和自由,「但是如果真要反對就反對的徹底一點,例如可以根本拒領振興三倍券,或者去領來振興券自己就是不用、全部捐給公益團體。」
#給你錢還不爽現在是怎樣? 《一週大小事》 本來不想對振興三倍券發言了,覺得這個政策很不錯。但一堆人嚷著什麼複雜、不便民、該發現金、甚至說是「脫褲子放屁」⋯好臭好臭!那就來噴一點芳香劑吧! 1.振興不是紓困,紓困當然發現金,但紓完困(...
由苦苓發佈於 2020年6月3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