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布了三倍券方案,消費者馬上動腦筋如何善用。用來買每月1,280元的北市定期票、用作兩個月一付的2,100元有線電視費、付公帳再向公司請款...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發言人蘇文玲表示,「規定很寬,都不禁止。」
這樣豈不很難排除替代消費?蘇文玲說:「替代消費效果太難界定了,」不去糾結這個問題。因為三倍券幫忙付了定期票的錢,所以有餘錢多買一件衣服,前者是替代消費,但後者是增加消費,這怎麼算?「只要有消費,就達到政策目的。」
2,300多萬人,每人手中握有3,000元三倍券,那是近700億元的消費力。店家最關心的是:這消費力能不能釋出成為店家的商機?還是大部分變成替代消費?不少消費者已開始規畫怎麼用三倍券,首先想到的當然是省錢方案,怎麼把三倍券變成現金放到口袋裏。我們就消費者的問題就教蘇文玲。
問:規定不能儲值,能不能用三倍券來付定期票?
答:能。所謂不能儲值是指,拿到三倍券實體券之後,不能直接加值悠遊卡。但是可以用以下方式達到同樣的目的:一、以記名悠遊卡上網綁定三倍券,三倍券採實名制,不然不知道誰拿到、誰沒拿到,所以必須是記名的悠遊卡才能綁定。有綁定金融卡者都屬記名悠遊卡,如果是不記名的,就先去辦理記名。
二、上網以記名悠遊卡綁定三倍券。怎麼上網綁定在6月10日左右先找合作單位開會後,實施前會公布細節。三、綁定日起算,悠遊卡累計消費滿3,000元,例如7月15日綁定,每個月現金儲值買1,280元定期票,7月18日、8月16日、9月12日各儲值買了定期票,消費滿了3,000元,合作單位會通知消費者符合領取三倍券的規定。
四、最後一步是拿綁定的記名悠遊卡到超商的機器,依規定操作,政府會儲值2,000元到悠遊卡內。一卡通比照。
問:用信用卡每兩個月付有線電視費2,100元,可以用三倍券?
答:可以。先查該信用卡發卡公司是否為合作單位?如果是三倍券合作單位,上網綁定,待信用卡消費滿3,000元後,信用卡是遞延扣款,政府會撥2,000元幫忙付帳單。細節待商定。
問:公司請客,主管先用三倍券付款,取得發票,用發票向公司請款,拿回3,000元現金,可以嗎?
答:可以。三倍券等同現金券,商家取得三倍券要開發票的。和主管先刷自己的信用卡,再跟公司請款是一樣的道理。
問:拿500元三倍券,買120元的東西,跟商家要求找380元現金,可以?
答:可以。三倍券規定不找零,但是攤商要找零的話,「政府沒有禁止。」不找零的規定是方便商家,意思是商家可以拒絕找零。不找零的規定也是希望持券人可以多消費,例如原來只想吃一餐150元,因為不找零,就多買一杯飲料。但是,商家要方便消費者,消費者買120元,收500元三倍券,找380元現金給消費者,經濟部也不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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