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總處)今(28)日公布,行政院核定的110年(西元2021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全年365天,總放假日數116天。
其中,3天以上之連續假期(併同例假日)計8個,包括開國紀念日(3天)、農曆春節假期(7天)、和平紀念日(3天)、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4天)、端午節(3天)、中秋節(4天)、國慶日(3天)及111年開國紀念日(3天)。
人事總處表示,行政院長蘇貞昌考量國人返鄉團圓需求,並適度舒緩年節交通,自109年起,農曆春節調整為自小年夜開始放假,110年農曆春節連續假期為2月10日起至2月16日,共放假7天。
考量各級學校寒假起迄日為1月21日至2月10日,人事總處經參據教育部意見,於2月20日(星期六)補行上班;另中秋節(9月21日)適逢星期二,9月20日(星期一)調整放假,並於9月11日(星期六)補行上班。所以,110年共有2個調整上班日。
至於其餘連續假期的補假,均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辦理,其中依內政部函釋,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為同一日,並適逢星期日,於4月2日(星期五)及4月5日(星期一)補假,因此,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有4日連續假期。
人事總處強調,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僅適用於政府行政機關公務人員,至於公營事業機構人員的放假,原則上比照辦理;軍人的放假,則屬國防部主管權責,應依該部規定辦理。
而各級學校適用的學年度行事曆,是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訂定。此外,民間企業人員的放假涉及《勞動基準法》相關事項,應依該法主管機關勞動部的規定辦理。
人事總處已將110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登載於該總處全球資訊網(http://www.dgpa.gov.tw)首頁「最新消息」公告項目,民眾可上網查詢或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