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蘇貞昌4日宣布,因應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將擴大補助對象,在符合排富條件下,給予舉廣告牌、賣玉蘭花、流動攤商或個人接案等「有工作,無加保者」補助1萬元。
而衛福部在同日下午進一步說明,急難紓困的補助對象,除原有工作,但未加入軍、公、教、勞、農保等社會保險者外,再從本來的因疫情影響,工作及家戶收入減少,致家庭生活受困者,全家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費不超過當地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5倍,可獲得1萬至3萬元救助,擴及不超過當地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2倍,也可獲得1萬元救助,且家戶內每人存款15萬元免納入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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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擴大補助方案採書面審核,民眾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居住地公所提出申請,符合資格的人即可核發1萬元,將自109年5月6日開始受理,以下為衛福部提供的申請相關資訊:
一、申請資格
◎原有工作,因疫情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含雖有工作但每月工作收入減少),致家庭生計受困。
◎未加入軍、公、教、勞、農保等社會保險。
◎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紓困相關補助、補貼或津貼。
◎依家戶存款(家戶內每人存款15萬元免納入計算)及收入總額,計算出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費為當地每人每月最低1.5倍以上未逾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