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鴻海與專業經理人進行訴訟案,前鴻海主管謝冠宏因秘書誤植請假日,導致已上飛機的他,無法回公司開會而遭開除。謝冠宏也因不滿提民事訴訟,法院判定屬違法解雇,判鴻海要提供謝冠宏150萬元資遣費及235張鴻海股票。
此外,謝冠宏又以鴻海拖到去年7月才交付股票,導致他受損提訴討股利,新北地院審理後判鴻海要給530萬餘元及32張股票,若不能給股票,應給261萬餘元現金。
對於此案,鴻海則對外表示,律師團隊仍在研究中,未來不排除繼續上訴,以爭取公司權益。
在這項訴訟案中,鴻海與謝冠宏之間到底發生什麼糾紛,或有什麼大家不知道的誤會,外界不容易一窺究竟,也很難置喙。只是,若從雙方釋放的訊息來看,祕書填錯資料在先,之後又因機艙門已關閉,導致謝冠宏無法回去上班,看起來被開除的理由確實牽強。
為鴻海賣命 本就應獲合理報酬
從對外形象來看,這個官司案對鴻海來說,當然也不會有什麼加分的效果。對於每一個幫企業做事的打工仔來說,尤其是像鴻海這種被形容為賣命的工作,本來就應獲得合理報酬,但允諾的報酬拖了好久沒有給,這是對專業經理人的不尊重。
更何況,對於已做到事業部總經理的謝冠宏來說,這種已有相當能力與歷練的高階主管,追求的更不會只是獎酬而已,高階主管對於認同感、成就感會更加重視,國外做過許多對高階主管為何會選擇離職的調查,佔最大比例的原因都是主管覺得已失去管理上的自主權(aut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