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婚姻很浪漫,但很多民眾卻不知道透過電腦網路看到的跨國(境)婚姻媒合廣告,有很大的風險存在。
內政部移民署表示,於近日召開的審查會議中,經決議裁罰的違規案中高達8成,有31案都是民眾好意為國外親友徵婚,在臉書社團散布、刊登廣告貼文而受罰。
移民署說明,本次裁罰案中,民眾利用臉書社團上傳國外親友照片,並附註「意者私密,有想結婚的再來、有誠意的再來訊息、想找女朋友可以找我或朋友想嫁給臺灣人,想結婚可以跟我聯絡……」等語,雖然民眾均表示,純粹只是好心幫忙親戚、朋友女兒找另一半或只是開玩笑,無其他用意。但移民署指出,此貼文舉動,已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第58條第3項規定,散布或刊登跨國(境)婚姻媒合廣告,將處新臺幣10萬元罰鍰;更有民眾非第1次違規,本次直接處新臺幣20萬元罰鍰,所以勸導民眾不要以身試法,以免荷包大失血。
移民署提醒,想要幸福的跨國婚姻,要注意「二要三多」口訣,來維護自己的權益-「要記得」簽訂書面契約、「要索取」付費收據,「多詢問」比較合法婚媒團體後再做選擇,且婚前要「多了解」雙方背景及風俗文化,婚後也要「多溝通」,如此才會幸福長久及保障。
目前已有32家合法許可的婚姻媒合團體,民眾可至移民署官網(https://www.immigration.gov.tw/)「業務專區」查詢,俾維護自身權益。
網路不得散布跨國婚媒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