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勞工退休制度從2005年7月起,分為舊制與新制,勞工到底屬於哪種制度,與勞工進入職場時間息息相關。每位勞工都應搞清楚自己到底適用新制還是舊制,還是兩種年資都有?差別又是什麼?才能正確理解自己的退休金。
以往勞基法只有一種退休制度,也就是勞基法規定的舊制退休金,由於規定嚴苛(勞工必須在一家公司任職滿25年),導致幾乎99%勞工都領不到退休金,勞工晚年退休生活非常辛酸。勞動部(當時稱勞委會)改推勞退新制,2005年7月終於立法通過增訂勞工退休金條例(俗稱勞退新制),確保勞工都有退休金可領。
新通過的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勞退新制上路後,所有新進職場勞工一律適用新制,之前已在職場,適用舊制的勞工則可在五年內決定是否轉到新制。換句話說,2005年7月以後才進入職場的勞工都只有新制年資;在此之前如果已在事業單位工作,就是有舊制年資的勞工,可以在新制上路五年內,選擇是否轉到新制,並將舊制年資保留,或是繼續留在舊制。
由於上述新舊制交替,因此形成勞工會有三種狀況,一種是純勞退舊制勞工,第二種是純新制年資勞工,第三種是轉換到新制,但仍保有舊制年資,亦即新舊制年資都有。
截至2018年12月為止,勞退新制帳戶共有677.7萬人,仍有舊制年資者共86.7萬人,其中純舊制年資25.2萬人,新舊制年資都有61.5萬人。
首先,如果勞工在2005年7月前就進入職場,而且一直未轉換到新制,則只有舊制年資。此種勞工切記不要輕易離職,因為舊制規定,想要領到退休金必須符合下列條件,否則退休金一毛錢也沒有:一、工作15年以上年滿55歲者。二、工作25年以上者。三、工作十年以上年滿60歲。勞工必須注意,以上工作年資都必須是在同一家公司累計,如果勞工在達到上述條件前離職,則舊制年資全部作廢,退休金全泡湯。
第二種勞工是2005年7月以後才進入職場,只有勞退新制年資,問題較單純,因為勞退新制帳戶雇主固定提撥薪資的6%到勞工帳戶,帳戶跟著勞工個人,退休金與在哪家公司任職毫無關係,勞工換工作,帳戶跟著走,沒有年資作廢問題。
第三種是勞工同時有舊制與新制年資。舉例而言,甲勞工在2005年7月以前已在A公司工作12年,2006年7月仍在原公司,但轉為適用勞退新制,如此甲勞工等於有舊制年資13年。另外從2006年7月到去年底止,甲勞工都屬勞退新制,新制年資約12年六個月。
如果甲勞工一直未離開A公司,等於到去年底已在同一公司工作滿25年,甲勞工已達勞基法舊制年資退休金條件,等他離開A公司時,A公司應將舊制年資13年退休金給甲勞工。萬一甲勞工於2016年7月時離職,由於在同一家公司累計年資只有23年,因未滿25年,則甲勞工原本的舊制年資12年全數作廢,領不到舊制退休金。至於甲勞工新制年資,即使跳槽換工作,仍可一直繼續累計,直到甲勞工滿60歲時,即可請領新制帳戶的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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