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9/12/19
更新內容:鴻海於12/18晚間,針對此事件發出第二次聲明稿,已增於文內
-----(以下為原文)
近日有台商向媒體爆料,稱其團隊與富士康中國幹部合作,盜賣iPhone零組件瑕疵品,2年多來獲利13億元,更讓蘋果(Apple Inc.)每年損失約30億美元(約新台幣900億元)。富士康母公司鴻海以及鴻海創辦人郭台銘今(18)日皆針對此事件做出回應。
台商X先生告訴《鏡周刊》,團隊和富士康鄭州廠中國高級幹部的合作方式為,先以低價向他們購買應該要銷毀的iPhone零組件瑕疵品,加工後再對外謊稱是原廠良品轉賣。
X先生表示,自己在今年2月與該中國幹部鬧翻,回到台灣後即向鴻海投訴,但沒有得到回應,因而改寄檢舉E-Mail給蘋果總公司與蘋果執行長庫克(Tim Cook),而庫克已下令亞洲稽核單位徹查此事。
對此,鴻海今發出聲明稿表示,他們向來依循嚴謹的公司政策,不對任何關於客戶或其產品線的傳言、臆測,任意發表評論。而周刊在進行此則報導的查證時,僅透過電話、電子郵件的片段訊息,就要求須在2小時內回應,鴻海雖已在第一時間啟動查核SOP,但在沒有明確結論的情況下,實在難以配合周刊截稿時程做出說明。
鴻海強調,無論周刊內容是否屬實,他們都會用最嚴謹的態度面對與查察,因此除啟動內部稽查程序,也已報請有關單位進行偵查辦理,若查明屬實,對涉案人員絕不寬貸。
而郭台銘今日被問及相關問題時,則表示不知道這件事,且自己已非鴻海經營層,應該要由經營者負起責任;但他也說,以鴻海有百萬名員工的規模來說,難免會出現1、2件不合理的事,不過無論如何,一切還是要依法辦理。
另外,鴻海晚間再發出第二次聲明,表示有關周刊報導,集團有內鬼導致客戶年損失新台幣900億元的傳聞完全是子虛烏有,也不禁讓人懷疑爆料者是否別有居心、惡意傷害鴻海。
鴻海說明,相關報導內容除了啟動查核機制,並已請有關單位進行偵查,但對於爆料者企圖打擊集團形象之行為,為維護股東權益及公司商譽,將對爆料者保留法律追訴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