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群益投信經理人黃常恩因疑似利用負責操盤的基金拉抬私人股票套利,卻導致基金虧損達2200多萬元,6日遭台北地檢署搜索,對此,群益投信發布聲明表示,強調此案屬個人行為,並且已向該經理人依違反營業秘密罪提告,對違規行為零容忍。
據報導,群益投信前基金經理人黃常恩,遭舉發涉利用人頭戶林彥合名下3個帳戶,買進特定3檔股票,再透過由他決策下單的「創新科技基金」買入拉抬3檔股價,黃男從中獲利約1500萬元,卻導致基金績效虧損達2200多萬元;台北地檢署6日指揮新北市調查處,兵分8路搜索並約談黃常恩、林彥合2人,另傳喚5名證人,全案全案依違反《證券投顧法》背信罪偵辦。
對此,群益投信表示,前基金經理人違反從業人員規定,屬個人行為,該公司對經理人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故早已採取從嚴懲處予以免職,並同時委由律師提出告訴追究相關責任,以儆效尤。
群益投信強調,媒體報導內容並非事實之全貌,前基金經理人管理群益創新科技基金期間的績效為+4.8%,同期間大盤下跌-3.9%,且該基金淨值於近期創下歷史新高,並無損及投資人權益。
群益投信進一步表示,該公司基金採取團隊運作,且所有投資決策均依照專業判斷與嚴謹投資決策流程執行,並符合相關法令規定,故基金經理人的個人行為對該公司基金運作不會產生任何影響。
群益投信表示,該公司投資理念一向秉持為投資人創造最大利益為努力目標,未來亦將秉持一貫嚴謹的風險控管機制,為投資人資產作高規格把關。對於任何散布流言損害該公司聲譽者,該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以正視聽。
※本文授權自鉅亨網,原文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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