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韓國瑜被周刊爆出,在無業期間竟有能力購買台北市南港區7000多萬元豪宅,恐重創「庶民」形象。對此,韓競選總部發言人何庭歡今(6日)出面說明,該房產已因無力負擔,在交屋前就賣掉。何也說,「庶民其實也是可以有買賣房產的權利。」
周刊報導指出,韓國瑜在2011年,還沒擔任台北農產運銷公司總經理前1年,在失業10多年情況下,下定了號稱「南港第一豪宅」的7200萬元房產,並指韓夫人李佳芬與友人組成「貴婦購屋團」。
何庭歡上午出面說明,事實上,當年韓國瑜夫婦有意到台北發展事業,一開始先在內湖貸款購屋,之後考量家中有3個孩子、生活空間恐不夠,就先處分掉內湖的房產後,再貸款在南港買了預售屋,因為是購買預售屋,一開始只要負擔頭期款以及利息金額,但韓夫婦可能有點高估了財務負擔的壓力,因為考量到這份壓力,最後只好賠本售出來減輕財務負擔壓力。
至於韓國瑜在沒有工作的情況下,怎麼有財力證明去買豪宅?何庭歡重申,正因為這樣子,所以一開始韓夫婦是在內湖購屋,先處分掉內湖房產後,才在南港購買預售屋,最後又售出減輕壓力。
媒體追問,就算只有頭期款和利息,金額還是很高,況且在當時韓國瑜沒工作的情況下,還能算是庶民嗎?何庭歡回應,庶民是指平民的意思,指沒有特權的人,而且庶民其實也是可以有買賣房產的權利,這屬於個人財務規劃的部份。
對於豪宅的後續處置。何庭歡強調,南港的7200萬房產是在韓國瑜擔任北農總經理前購買,並在北農總經理任內就賠本售出,且還沒交屋就已經賣掉。
※本文授權自新頭殼,原文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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