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今(5)日三讀通過《陸海空軍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現役軍人若曾酒駕遭判有罪,且5年內再犯致人於死,將加重刑度,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
現行《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有酒駕、吸毒致不能安全駕駛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若因酒駕或吸毒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為配合今年5月立法院三讀通過《刑法》修法,加重軍人酒駕累犯刑度,立法院今再三讀通過《陸海空軍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針對現役軍人酒駕、散布不實軍事謠言或資訊,加重刑度,遏止軍人酒駕肇事。
《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修正後,規定現役軍人若曾酒駕且被判有罪或緩起訴處分,5年內再犯並致人於死者,將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是駕駛公務或軍用動力交通工具犯下酒駕或毒駕,得加重其刑至2分之1。
現行《陸海空軍刑法》第72條規定,意圖散布於眾,捏造關於軍事上之謠言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修正後,僅於文字上加入「傳述」、「不實訊息」,刑度、罰金不變。另也於同條文增訂,若透過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路或其他傳播工具,得加重其刑至2分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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