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有傳言指出,蔡政府將2016年兆豐銀海外分行涉洗錢案封存10年,不願意公開;對此,兆豐銀行澄清,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此案時,由於查無該行相關人員涉有幫助洗錢犯罪事證,已於2017年簽結,也沒有所謂封存10年之事。
資深媒體人楊憲宏日前爆料,稱NYDFS(美國紐約州金融署)文件指出,兆豐銀行未遵守美國反洗錢法的特定可疑活動,有一家巴拿馬的分行涉入,兆豐銀行清查發現,客戶屬於「巴拿馬文件」列管的公司約有200多件,大多來自台灣。
另外,楊憲宏還提到,根據兆豐銀行102年度年報顯示,巴拿馬分行早於2010年就曾違反洗錢法,遭當地監理機構在2013年3月開罰2萬美金,但蔡政府卻將此案封存10年,不肯公開其中涉重大洗錢帳户。
對於楊憲宏的說法,兆豐銀行強調此為不實言論,並說明該行紐約分行在2016年8月遭裁罰,是因被NYDFS認定洗錢防制機制不足及內控不佳等相關法令遵循,未達美國監理機關之標準,並非涉及洗錢,「本案經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查無兆豐銀行相關人員涉有幫助洗錢犯罪事證,已於2017年簽結。」
兆豐銀行解釋,依規定,金檢報告內容屬監理機密事項,非經美國主管機關同意,不得對外揭露,因此,該案並無所謂封存情事,而是依規定辦理,不知名嘴所謂封存10年的說法是從何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