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歲男童昨(3)日與家人前往南投奧萬大森林遊樂區遊玩時,不慎從7、80公尺高的奧萬大吊橋摔落喪命。有民眾質疑,這起意外的發生可能與保險金有關,對此,律師李怡貞打臉酸民,表示由於道德風險之故,因此十五歲以下的兒童身故,保險公司並不會理賠身故保險金。
男童父親接受媒體採訪時指出,事發前他與大兒子走在吊橋前方,小兒子則和妻子在後方手拉著手一起走,但吊橋被風吹得相當搖晃,小兒子突然重心不穩跌坐於防護網,妻子的手也因而滑掉沒能牽住小兒子,而小兒子跌坐後使得防護網的縫隙變大,導致他往下墜落至溪床。
此意外發生後,有人認為是父母沒將小孩牽好才導致憾事,但男童父親表示,不會有父母願意眼見這種事發生,他強調小兒子跌倒前,和妻子在橋上始終手牽著手,且妻子因目睹事故全程,情緒相當低落難過,希望外界不要再繼續傷害他們全家人。
另外,還有民眾質疑,這起意外的發生會不會和保險金有關?李怡貞在臉書上難過地說,家屬若看到這些說法,不知道要怎麼活下去,她解釋,「酸民不知,十五歲以下的孩童不會有保險金的問題,因為道德風險,兒童死亡給付的保險早已修法。」李怡貞也說,大家看到新聞後都應學著不臆測、不隨便評論,因為文字會殺人。
根據保險法第107條規定,「以未滿十五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訂立之人壽保險契約,其死亡給付於被保險人滿十五歲之日起發生效力;被保險人滿十五歲前死亡者,保險人得加計利息退還所繳保險費。」也就是15歲前身故不賠身故保險金,但會退保費加計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