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非法旅宿猖獗,每年有超過千萬人次入住非法日租,地方政府查緝速度跟不上非法開立速度,若要抓完北市非法旅宿恐要耗時70年。觀光局3月底原訂修正《發展觀光條例》,提高非法旅宿業者罰鍰上限至200萬,且提供非法日租廣告的平台業者也得受罰,不過該案由於不符比例原則,被退回要求重新檢討,觀光局將再研議修正。
自由行盛行,自營民宿崛起,許多人出外旅遊不再選擇大飯店,轉而在網路平台預定並入住各地小民宿。然而花蓮旅館公會理事長陳義豐指出,花蓮有高達8、9成的民宿都不合法,非法業者不必開發票、繳納營業所得稅、符合建築法規,可壓低房價,導致合法業者苦哈哈。
台北城市科技大學觀光學系助理教授李奇嶽指出,台北市非法日租數量最多,雖然查緝力道已是最大,仍跟不上非法家數,依照目前速度,若要抓完北市非法旅宿,恐怕要花費70年。
靜宜大學觀光學系副教授黃正聰表示,目前日租套房約有2萬房源,每年入住超過1000萬人次旅客,政府每年卻只能查處約500家,「等於非法業者做約40年才會被抓到。」
為解決非法橫行問題,觀光局今年3月底預告修正《發展觀光條例》,針對非法旅宿業者,罰鍰上限由現行50萬元提高4倍至200萬元;提供非法日租廣告的平台業者如Airbnb、Agoda、Trivago等也得受罰,可處6萬到200萬元。
不過交通部法規委員會認為,罪證確鑿的非法業者,與只是在平台上廣告的業者,都同樣可罰200萬元,罰則不符比例原則;且網路平台無權阻止非法業者上架,直接對其開罰恐有爭議。觀光局表示,將儘速找業者討論。
※本文授權自中時電子報,原文見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