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昨(30)日下午5點就「324行政院驅離事件」包括前台聯黨立委周倪安等23位民眾請求國賠案,進行一審宣判,判決台北市政府和市警察局應賠償周倪安等14人各獲10萬至20萬元不等的金額,總金額共111萬1570元,仍可上訴。義務律師團代表尤伯祥表示,此判決肯定當天有國家暴力存在,對比現在的香港格外有意義。
發生在2014年3月18日的「太陽花學運」攻佔立法院後,部份抗議學生和民眾於當年3月23日晚間試圖佔領行政院,警方在次日凌晨發起強制驅離,共造成150多名抗議參與者及警察受傷。其中,被打到頭破血流的教師林明慧,向行政院等機關提起行政訴訟,經北院判決,獲市府國賠30萬元;台北市長柯文哲也順應民意,不上訴。
另外,義務律師團及民間司改會替23名同樣在驅離行動中受傷的民眾向北市府提出國賠,求償1006萬8632元,昨日傍晚出爐的一審判決為台北市警局應賠償14人共111萬1570元,不過,全案仍可上訴。
司改會表示,台灣已經是將兩公約國內法化的國家,公政公約第7條明白寫到,任何人不得施以酷刑或予以殘忍、不人道的處遇或處罰。而在「324行政院驅離事件」中,警方廣泛地對和平集會、抗議民眾施暴,導致眾多民眾受到輕、重程度不一傷害的事實。北市府對於轄區內事件,有決定是否驅離、驅離方式、程度、範圍的權利與職權,即使是中央下令,北市府也不能免責。
尤伯祥表示,324事件發生至今已超過5年,仍有許多當事人在追求正義的路上奔波,但無論如何這個判決已肯定當天有國家暴力存在;人民上街頭表達對政策的意見,是人權的行使,也是民主最重要的基石。國家不應該用任何不法暴力,讓人民處於恐懼之下,因而不敢上街,對比於現今的香港,上街頭可能「被失蹤」,這個判決格外有意義,法官有勇氣做勝訴判決,律師團對此感到佩服,希望324事件不會再發生。
受害人之一的周倪安則說,當時的情景在受害人的心中仍歷歷在目,警察用刀利、尖銳的欄杆包圍人民是不對的,此判決只是遲來的轉型正義,希望國家可以此事件作為借鏡,讓司法改革可以更有效率,並讓人民看見。
※本文授權自新頭殼,原文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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