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外送員之死,讓台灣看見八萬名外送員打造的二七○億元商機,建築在落後與毫無保障的法規上。
當平台經濟風起雲湧,各國都在修法因應,法令跟不上的台灣,能從國際間學到哪些方法?
裝設foodpanda(富胖達)外送箱的機車,橫躺路旁,二十九歲的美食外送員在雙十國慶日車禍喪命。三天後,又有一名Uber Eats(優食)外送員遭撞死。
據經濟部資料顯示,台灣二○一七年美食外送營業額達二七○億元。這兩起車禍,讓人驚覺這樣龐大的市場規模,竟是被美食外送平台業者視為無勞健保「承攬關係」的八萬名外送員,在勞動權幾乎無法獲得保障下,所衝出的「血汗產值」。
事發後,政府才亡羊補牢定義平台與外送員間,是有組織從屬性、指揮關係的「雇傭關係」,須替外送員負擔勞健保,業者卻未全然接受此認定。兩造對立,正說明全球風起雲湧的「新平台經濟」下,勞動關係發生劇變,超出行之有年的勞動法規設想範圍。
新科技創造的「共享經濟」與「零工經濟」,打破以往雇主與員工穩定的二元結構。從事勞動的個人,一天內可能在「正職」、「兼職」、「獨立接案」等身分之間,不斷變動;「零碎化」的勞雇關係,雖增加勞工的彈性與自主性,但勞動權利也可能因「假承攬、真雇傭」而受到侵害。只需一支手機就能接單的美食外送員,就是常見的爭議焦點。
德、日調整法規 值得借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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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因應新經濟模式,許多先進國家開始調整法規,確保勞工權益不被犧牲。
在極度重視勞工權益的德國,勞工身分除了「雇傭」與「承攬」,還有第三項定義:「類勞工」。所謂類勞工,須具備「不屬於企業一員」、「可彈性分配工作時間」的特性,像藝文工作者、美食外送者,都適用此身分。只要「類勞工」逾五成收入來自同一企業,發包工作的企業就得負擔一部分雇主責任,例如替勞工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