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金對永豐銀前總座和大投行大動作提告,在金融圈引發震盪。
三年前的交易案,永豐金為何現在才提告,是為了報一箭之仇嗎?還是真有招致損失?
九月二十三日,永豐金發出重大訊息,狀告永豐銀前總經理張晋源、國際投資銀行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兩個訴訟案一曝光,立刻在金融圈引發高度討論。
會引起那麼大的關注,除了因為訴訟對象有國際級投行之外,張晋源「吹哨者」的身分也成為整個事件的焦點。
二○一六年張晋源陸續揭發永豐銀涉入鼎興牙材詐貸案及三寶超貸案,讓永豐金公司治理的形象抹上汙點,張晋源與永豐金之間的關係自此降到冰點。此時追訴張晋源,難免會讓人有諸多聯想。
美國子公司交易案
永豐金提告導火線
事實究竟如何?先來看這次永豐金興訟的導火線——一六年永豐金出售美國子公司遠東國民銀行(FENB)的交易案。當時擔任永豐銀總經理的張晋源是這樁案子的專案負責人。
回顧整個交易,永豐金在一六年七月八日,正式宣布以三.五三億美元,相當於新台幣一一四億元的價格,出售遠東銀行給在美國那斯達克掛牌的國泰萬通銀行(Cathay General Bancorp);永豐金在一七年交割後,認列二十億元新台幣的處分利益。
原為美事,豈料交易完成的兩年之後,今年九月,永豐金卻召開記者會,以低估遠東銀行交易價格為由,對專案小組負責人張晋源以背信罪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同時對財務顧問摩根士丹利「未善盡顧問職責及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導致永豐金及股東權益受損,求償六九二八萬美元。
據了解,一六年這樁交易案一完成,當年十月金管會、永豐金就已經收到黑函,檢舉遠東銀行遭到「賤賣」。
永豐銀前總座張晋源因背信案遭老東家提告,未來雙方勢必有一番攻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