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5歲,在外商擔任業務,月入約5萬元的邱椲荃,4個月前,開始利用下班後的時間,兼差當UberEats外送員;最近,基於3個理由,他打算把兼職工作「扶正」,成為全職外送員。
國慶連假期間,2起美食外送員車禍身亡意外,使外送平台和旗下外送員之間關係,屬「承攬」或「僱傭」的問題,浮上檯面;經專案檢查後,勞動部認定,雙方應屬「僱傭」(受勞基法保障),而非部分外送平台主張的「承攬」關係。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當前保障制度未臻健全,仍有求職者或上班族,有意以兼差或全職方式,擔任外送員。
每月多賺一萬三
想要兼職轉全職
從事業務工作逾2年的邱椲荃,月收入在4萬8000至5萬5000元之間(視績效而定),下班後,他兼職擔任UberEats外送員,傍晚6點開始接單,一路跑到晚間11點,假日也會跑4小時左右,扣除油錢等成本,平均每月可多賺約1萬3000元。
兼差當外送員4個多月後,邱椲荃開始有「兼職轉全職」的念頭;但,為何想離開外商公司,當全職外送員?主要是受同為UberEats外送員的學長影響。
就學長經驗來看,如果用「燃燒生命」方式拼命跑,月入10萬元不是問題;邱椲荃說,讓他決定成為全職外送員的原因有3點,首先是有成家、買房打算,想多賺點錢;其次,就他了解,UberEats正在規劃,為全職外送員提供符合勞基法的保障;再者,他本來就愛騎車「趴趴走」,曾改車、騎車環島,當外送員,算是符合興趣。
至於這個決定,是否獲得家人支持?邱椲荃稱,父母認為,既然他是個成年人,就不干涉他的想法,「他們(家人)不反對也不支持,而且我才25歲,職涯上,可多嘗試。」
看到車禍新聞,邱椲荃多少也有點擔心,但他強調,騎車本就該注意安全,自己也保了意外險。
調查:外送員平均月入四萬二
薪水最高達十八萬
不過,26歲、曾擔任外送員的洪瑋駿則認為,外送員的工作,危險性頗高,他經歷一次車禍後,便決定不再從事外送工作。
目前仍在待業中的洪瑋駿指出,無論外送平台是以「承攬」或「僱傭」,來界定和外送員之間的關係,外送工作,都有一定程度的危險性,「你不撞別人,別人也可能撞你」,若真要當外送員,必須具備「防禦駕駛」觀念。
根據104人力銀行調查,外送員平均月收入為4萬2000元;其中,薪水最高者,可達18萬元,最低者,僅2萬元。
104人力銀行資深副總暨人資長鍾文雄表示,當外送員,必須注意「承攬」和「僱傭」之間的差別,若屬「僱傭」,就受勞基法保障,有勞健保、特休,年資也可累積,但「承攬」就不受勞基法保障,相關權益皆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