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幾個月,香港的前線抗爭者親身體會到當警察變成了政治的棋子,入職時發誓要保護市民安全的公僕,竟會變成視民如曱甴的殺人魔警,然而「在這段烏克蘭歷史的尾聲,其實很多參與的警察和軍人最後是跪地懺悔的,也有一些受到懲罰。所以今時今日香港的警察其實都應該要看看這套電影。」
8月29日,我獲邀出席在中環舉行的「遍地開花放映會」,與觀眾分享一部關於烏克蘭2013年反政府示威的記錄片《凜冬烈火:烏克蘭自由之戰》(Winter on Fire: Ukraine's Fight for Freedom)。
影片記述了從學生的和平抗爭到政府暴力鎮壓,從獨立廣場市民聚集保護孩子到烏克蘭群眾參與捍衛自由而戰,從政府利用囚犯毆打示威者,到荷槍實彈的部隊開槍射殺民眾,甚至將槍口對準救援人員、對準牧師,政府一步步將人民推向憤怒,與香港2019年的反送中運動何其相似,從金鐘公民廣場市民聚集反對惡法,到群眾聲討警暴惡行,要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等五大訴求而抗爭至今超過百日,從721警察縱容黑社會向市民無差別襲擊,到831警察在太子站內使用過度武力,甚至在929蓄意打盲印尼女記者,在101近距離向18歲示威者心口開真槍,令衝突不斷升級,更多市民更加憤慨!
烏克蘭的自由之戰由和平抗爭演變成革命,民眾從要求政府在與歐盟的貿易協定上簽字到要求政府下臺;香港局勢的走向與烏克蘭的情節發展越來越相似,民眾從要求政府撤回逃犯條例修訂到要求追究警暴和落實真普選等五大訴求,歷史好像有其必然軌跡,人類即使學習了這麼多歷史教訓,但權力物慾令掌權者繼續犯下同樣的錯誤,令歷史一再重演!
我當晚分析了烏克蘭前總統亞努科維奇當年做錯的4件事,已在香港相繼出現。本文是根據鄭其泓(2019)記錄我當晚發言的部份內容修改而成:
烏克蘭當年的運動稱為親歐盟獨立廣場運動(Euromaidan),起因是親俄總統亞努科維奇宣布中止原先承諾與歐盟簽署的自貿協定,一開始總統下令武力鎮壓和平示威,最終觸發更大規模的示威抗議。
一、烏克蘭政府沒有做到「政治問題政治解決」。
「跟香港的林鄭月娥一模一樣,其實五大訴求用政治解決,如果香港能有真正民主選舉,在議會內透過討論解決問題,其實可以化解這一場衝突。但當權者為了自己的利益連講撤回都不肯,令示威一路升級。」香港的議會制度失衡,令政治問題無法透過政治平台解決,香港的情況比烏克蘭更惡劣,因為沒有真正的公平選舉,議會變成一言堂,政府甚至可以隨便取消議員資格,市民不再相信政治制度,唯有走上街頭,令政治人物無法處理政治糾紛。
烏克蘭當年最終仍可透過議會罷免總統,解散國會,重新大選;但香港的政治制度令此路不通,表面上可令政府安心,無懼罷免,但其實當公權力失去制約,結果必然是腐敗政權,逼出革命。
二、當權者妄圖透過不斷升級的警暴來壓制示威,甚至縱容流氓打手或境外民勇無差別隨處打人。
過去幾個月,香港的前線抗爭者親身體會到當警察變成了政治的棋子,入職時發誓要保護市民安全的公僕,竟會變成視民如曱甴的殺人魔警,然而「歷史告訴我們,這樣不單解決不了問題,只會造成更深厚的仇恨⋯⋯在這段烏克蘭歷史的尾聲,其實很多參與的警察和軍人最後是跪地懺悔的,也有一些受到懲罰。所以今時今日香港的警察其實都應該要看看這套電影。」
三、警方派臥底喬裝成示威者,失信於民
港府犯下的第三錯,也是最致命的錯誤,這一點我雖然一直有懷疑,但要到8月中才終於揭曉,就是警方一直有派臥底,喬裝成示威者,不但在現場拘捕示威者,更把各種縱火和激化示威行為嫁禍示威者。
「2014年烏克蘭的當地警察很多不肯開槍鎮壓市民,亞努科維奇因此最少兩次派出臥底,包括起用一些軍隊假扮成警察,向示威者開真槍就是由臥底開始,然後在前線激化,製造藉口讓警察開槍。這個情況跟香港很相似,警察也承認了他們真的有派出臥底,這就是失信於民。」
烏克蘭事件第二次的臥底工作更加恐怖,烏克蘭政府派出「受過訓練的僱傭兵用長槍對準示威者瘋狂射殺,現在的統計是烏克蘭在事件中約莫死去200人。」同樣地,香港警察在過去三個多月原來也有用臥底滲透手法去激化示威行動,然後進行拘捕和毆打示威者,8月11日衝突當晚被拘捕的人遭到臥底虐打,有的出現嚴重骨折等傷害,有關警察派臥底的詳細分析,可參考我的另一文章。
四、立下獨裁法例,禁止示威、蒙面和戴頭盔
烏克蘭政府犯下的第四個錯誤,似乎也快將在香港發生。2014年,亞努科維奇通過新的獨裁法例,禁止示威、蒙面和戴頭盔,更加激起民憤,「更多人走出來,不准戴頭盔就拿幾個煲,不戴口罩就戴中世紀的面具出來。」這條惡法的推出,終於成為局勢的轉捩點,「觸動了1月19日大規模的死傷,接著示威者最後通牒,終於逼令國會接受和令亞努科維奇落台離境。」
當年的烏克蘭事件,仿佛有如香港局勢的「預言」,林鄭月娥政府想把冰封了快將100年的殖民地惡法——《緊急情況規例條例》來阻止反對聲音,法例內含14項「黑權」,可禁止蒙面、戴頭盔、示威,可無需搜令入屋、禁停通訊軟體,甚至截查所有的通訊內容、管控財產、逼令驅逐離境等。如今,警察已多次不批准民陣申請的集會和遊行,包括8.31和10.1大遊行,建制派正蘊釀推動禁蒙面法,「這些事情跟電影中看到的第四項犯錯越來越逼近⋯⋯我們看到人類在這麼多歷史教訓中,還是要繼續犯相同的錯誤?」
(備註:香港政府於2019年10月4日下午3時宣佈由10月5日起實施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預言已成真!)
從烏克蘭事件的經驗教訓中,更凸顯反送中運動的五大訴求內,爭取真普選尤為關鍵,我們「不單要犯錯的領袖下台、追究刑責,更重要的是重選政府,讓人民重新掌權,這才對得起這幾個月為我們犧牲的前線勇士。」只有當政治制度能夠對公權力起到適當的制約作用,市民的聲音能夠透過政治平台和平解決,政府真心尊重民選議員,議員能夠有合理的機制彈劾及罷免特首及問責官員,政治問題得以政治解決,社會才有長治久安的可能。
作者簡介_姚松炎 博士
前香港立法會議員,代表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功能界別,香港中文大學前地理及資源管理學系城市研究課程副教授。
本文獲姚松炎博士授權轉載,原文:警暴、臥底、惡法——烏克蘭暴政垮台前的四大錯誤在港續應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