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最高法院6/24推翻近50年前、具有歷史里程碑意義的「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裁決,即是撤銷墮胎的憲法權利,這不但改變美國人生活與重塑美國政治,還將導致全美約半數的州全面禁止墮胎。美國總統拜登表示,「這是一個悲劇的錯誤」。
而在台灣,2019年曾有公民團體提出「人工流產應在妊娠8周內施行」之公投提案,不少婦科醫師紛紛怒斥不合理,衛福部長陳時中當時也表示,限縮流產施行周數會有很多問題,「又不是公投的人要生」。最後中選會認定該案不符規定,決議駁回。
(原文刊載於2019/10/3,更新時間為2022/6/25)
依我國現行《優生保健法施行細則》第15條規定,人工流產應於妊娠24周內施行,但屬於醫療行為者,不在此限。妊娠12周以內者,應於有施行人工流產醫師之醫院診所施行;超過12周者,應於有施行人工流產醫師之醫院住院施行。
不過,2019年時,「Shofar 轉化社區聯盟」理事長彭迦智卻提出「人工流產應在妊娠8周內施行」全國性公投提案,認為應將現行法規內所提的24周內,修正為8周內施行,在網上掀起議論,質疑該團體干預「女性自主權」及「胎兒生命權」,且胎兒在8周時根本還無法確認其健康狀況。
事實上,依衛福部國民健康署公布資訊來看,妊娠第6周後能檢測到胎兒心跳,第11周至14周可進行早期唐氏症篩檢,第16周至20周進行羊膜穿刺,能篩檢唐氏症、重度地中海貧血胎兒等先天重度疾病,第20周至第24周才可篩檢胎兒是否有結構異常問題。
除了確保胎兒健康狀況,衛福部國健署長王英偉指出,因胎兒在24周時已成型、存活率達一定水準,現行法規因而決定將人工流產施行時間訂於24周內,但若胎兒有明顯問題,或影響到母親健康,超過24周仍可中斷妊娠。
王英偉認為,公民團體所提之應於妊娠8周內施行人工流產,不符專業與國際趨勢,將蒐集意見並與中選會溝通。陳時中也表示,若將施行人工流產的時間,由現行的24周內限縮至8周,期間會產生許多問題,且「又不是公投的人要生」,最後中選會認定該案不符規定,決議駁回。
而美國聯邦最高法院6/24推翻近50年前、具有歷史里程碑意義的「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裁決,即是撤銷墮胎的憲法權利,拜登說,這代表著美國婦女的健康現在處於危險之中,他確無法靠他的能力來恢復全美墮胎權。拜登說,政府將會採取保護墮胎機會的措施:「如果墮胎在她的家鄉被禁止,那政府將協助她前往另一個州墮胎。」
拜登認為,這個裁決被推翻,會影響到美國數百萬名女性的健康,尤其是貧窮婦女,「這是蓄意破壞幾十年來法律平衡,讓美國倒退了1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