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櫃與好樂迪合併案繼2007年、2008年及2009年三度遭公平會否決合併案後,公平會認為,再度禁止雙方合併,好樂迪與錢櫃加總在視聽歌唱業者市占率達4成5,也有調漲的誘因與能力,而視聽歌唱業近年來獲利均有達160億元的獲利,並非垂危事業,因此禁止其結合。
錢櫃與好樂迪雙方談合併已久,但雙方3度合併案送公平會皆遭否決,但雙方仍有共同經營事實,因此在2010年及2014年分別遭處450萬及900萬元罰鍰。
公平會副主委彭紹瑾表示,錢櫃與好樂迪市占率加總約4成5,尤其在雙北、桃園、新竹等地屬高度集中市場,而雙方結合後,全國視聽歌唱業也將從低度集中市場成為中度集中市場,對市場具有主導力,會影響如唱片發行業者、著作權人發行協會或伴唱產品代理業者議價能力,徵詢同業多數表達反對,消費者團體也認為調漲價格後消費者沒有抗衡能力,因而也表達反對立場。
彭紹瑾說,近10年以來視聽歌唱業者獲利都在160億、170億,錢櫃與好樂迪稅後淨利近年也沒有減損,不認為視聽歌唱業屬垂危事業,綜合上述原因,經詢問機關團體、學者專家意見,結合後的整體經濟利益小於限制競爭的不利益,因此禁止其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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