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週六 (20 日) 宣布一系列金融業進一步對外開放的政策措施,包括允許外資在中國展開信評業務時,可以對銀行間債券市場和交易所債券市場的所有種類債券評級,以及允許外資機構獲得銀行間債券市場 A 類主承銷牌照等,進一步放寬中國境內債券市場,令中國債市更能符合國際金融機構之信評標準,盼在聯準會 (Fed) 準備踏入降息循環的當口,吸引外資多利用「債券通」機制投資中國債市。
據中國人行 (PBoC) 週六 (20 日) 公布 11 條金融業對外開放措施:
1、允許外資機構在大陸開展信用評級業務時,可以對銀行間債券市場和交易所債券市場的所有種類債券評級。
2、鼓勵境外金融機構參與設立、投資入股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
3、允許境外資產管理機構與中資銀行或保險公司的子公司合資設立由外方控股的理財公司。
4、允許境外金融機構投資設立、參股養老金管理公司。
5、支持外資全資設立或參股貨幣經紀公司。
6、人身險外資股比限制從 51% 提高至 100% 的過渡期,由原定 2021 年提前到 2020 年。
7、取消境內保險公司合計持有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股份不得低於 75% 的規定,允許境外投資者持有股份超過 25%。
8、放寬外資保險公司准入條件,取消 30 年經營年限要求。
9、將原定於 2021 年取消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貨公司外資股比限制的時點提前到 2020 年。
10、允許外資機構獲得銀行間債券市場 A 類主承銷牌照。
11、進一步便利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
此 11 條金融業開放舉措中,最引市場矚目的即是「允許外資機構在華開展信用評級業務時,可以對銀行間債券市場和交易所債券市場的所有種類債券評級」,因此前外資信評機構在中國無法針對所有債券提供評級,如今年 1 月獲准進入中國展開信用評級業務的標普 (Standard & Poor's),也只能針對銀行間債券市場開展債券評級業務,而因為中國債市評等常存在「信評虛高」的質疑,外資擔心無法正確評估當地風險,據標普數據顯示,目前境外投資者在中國債市的持債規模僅約佔中國債市的 2%。
另一方面,目前中國前四大信評機構市占逾八成,壟斷中國信評市場,不過這些中國信評機構在品質上卻遠不如國際信評機構,評等亂象導致的中國債市流動性不足、債券違約等問題愈演愈烈,且去年中國信用評等產業最大的醜聞無疑是,大公國際涉嫌高價銷售公司信用評等。
※本文授權自鉅亨網,原文見此。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