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柴契爾夫人在職時斷然修改工會法,即「職業工會」禁止罷工,僅「企業工會」才可以罷工,才將英國經濟穩定下來。
因此美國在1980年代也強制修改工會法,禁止「職業工會」罷工,包括日、韓、歐美世界各國均禁止「職業工會」罷工,因為「職業工會」是各不相同公司但同業的勞工組成的。
哪有甲公司員工投票叫乙公司罷工的事?這樣是「發誓叫別人去死」的投票行為,不合情理又不合法!
但是台灣把全世界各國不要的東西拿來使用,這將不利於台灣所有正正當當的企業經營,也勢必對於未來外資投資台灣留下陰影!
上次中華航空罷工,長榮航空員工投票同意罷工,並由長榮一位女飛行員帶頭罷工,社會譁然!
此次長榮航空罷工,中華航空員工投票同意罷工,但長榮是正正當當的台灣重要龍頭企業,這麼多年在國際航空業飛安、服務均名列前茅,是台灣之光,都難逃此劫,實在令人扼腕難過!
問題是桃園市政府下勞工局所核准的「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它不是華航、長榮的內部組織。公司能否在全世界競爭的環境下存活永續經營?這跟她(他)們完全無關!
如不能改變現況,企業在台灣投資風險極大,對台灣好嗎?值得國人深思!
(作者為前立榮航空副總,本文獲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