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蘇貞昌20日正式核定單身、婚育租金補貼試辦方案,今年11月起針對20到40歲符合條件的單身青年,提供2,600元至4,000元不等租金補貼;對新婚二年內或育有未成年子女符合條件的婚育家庭,提供3,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租金補貼,預估總經費11億餘元,2.4萬戶受惠,試辦一年。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所謂符合條件是指家庭成員平均每人每月所得在最低生活費用2.5倍以下,約家庭年所得在35%分位點以下,以台北市來說,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4萬1,450元,新北市為3萬6,665元以下者,即可申請補貼。
花敬群指出,這項政策預計9月公告受理申請,11月核撥租金補貼,先試辦一年。他強調,單身、婚育租金補貼比目前實施的住宅租金補貼大幅放寬,目前補貼標準是每人每月所得在最低生活費1.5倍以下,這次放寬至2.5倍。
單身青年租金補貼分為三級距,台北市為每月最高4,000元;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市、台中市每月3,200元;其餘台南市、高雄市,金門、連江、台灣省其他縣市每月2,600元。
婚育家庭租金補貼分成四級距,台北市每月5,000元;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市、台中市每月4,000元;高雄市、台南市每月3,200元;台灣省其餘縣市、金門、連江每月3,000元。
行政院會20日聽取內政部報告社會住宅推動情形,內政部拋出一項青年婚育補貼政策利多,蘇揆聽完簡報表示,希望有助青年敢婚、願生、樂養。
花敬群表示,過去租金補貼20至40歲單身青年都不能申請,有懲罰單身的說法,為了鼓勵單身青年、二年內新婚或育有未成年子女,新增這兩類納入租屋補貼住宅政策範疇,過去申請住宅租屋補貼未被核准中有六成是這二類民眾,所得略超過標準一些,但實質並未到真的生活很優渥,因此決定放寬將過去部分排除的納入。
※本文授權自工商時報,原文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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