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琉球日前才傳出有活珊瑚遭破壞,11日再傳出有遊客腳踩綠蠵龜,遭民眾舉發,岸巡人員循線逮人,將該名遊客依現行犯移送,成為小琉球首例。
位於屏東縣的小琉球,是保育類綠蠵龜的保護區,然而,10日下午2時許,海巡署第五岸巡隊小琉球安檢所接獲當地民眾報案,指出在小琉球花瓶岩附近,拍到一名男性潛水客出手騷擾海龜,甚至用腳踩踏。
報案民眾氣憤不已,提供當時拍下的影片給岸巡人員,希望揪出該名潛水客,小琉球安檢所陳姓所長受理報案,即前往事發地點附近各住宿業者,進行比對追查,最後在當地衛生所前發現該名潛水客,將其帶回實施筆錄訊問。
同時,岸巡人員協請國立台灣海洋大學判定,確認影片中海龜品種為保育類綠蠵龜。經偵訊後,將該名潛水客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函送屏東地方檢察署偵辦。
(潛水客因腳踏綠蠵龜,依現行犯移送,成為小琉球首例。圖/第五岸巡隊提供。)
第五岸巡隊表示,小琉球當地居民對海龜保育意識十分重視,呼籲前往小琉球遊玩的民眾,遇到野生動物時應「不接觸、不干擾、不餵食」。
第五岸巡隊指出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規定,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野生動物,違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6萬以上30萬以下罰金;因此導致野生動物死亡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
提醒民眾,如有發現疑似非法騷擾海洋野生動物情形,也可撥打海巡署「118」專線進行檢舉,共同守護台灣海洋生物。
另,大鵬灣國家風景區官網中,也列出5大看龜守則:
1.不碰、不抓、不打擾、不追逐、不圍繞海龜,不阻擋海龜去路
2.不打擾在休息、睡覺的海龜,不餵食海龜
3.與海龜保持5公尺以上距離,減少海龜壓迫感
4.減少使用防曬乳,或選擇不傷害珊瑚的防曬乳
5.除自身遵守看龜守則,也應提醒同行下水者遵守
若目擊違規騷擾海龜的民眾,可錄影存證、拍照,註明發生時間、地點,撥打海巡署「118」專線、屏東縣政府(08-7653860)、國立台灣海洋大學海洋生態暨保育研究室(0978-952-145)報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