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今將公告,月薪十五萬元以上的高階主管(監督、管理人員)、漁船船員適用勞基法第八十四之一條,也就是「責任制」,兩類估接近九萬人可適用,工時、加班和例假等將不受勞基法一般規範限制,即起生效。此外,勞動部下周一也將預告住院醫師將納責任制,預計九月上路。
值得注意的是,這也是勞基法責任制設計以來,首次未針對特定職類指定適用,改以薪資作為門檻,也就是不管各行各業,凡薪資達標準全都適用責任制。
另外,勞動部今年初預告時,高階主管薪資門檻設定為廿萬元以上,但隨後採納美國商會建議,並顧及勞退最高級距是十五萬元,實務上便於核對,因而下修,將有更多勞工適用責任制。
根據據勞動部統計,月薪十五萬元(不包括年終獎金、分紅、加班費等)以上高薪主管約有三點八萬人,製造業、批發零售業各占三成,最多。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謝倩蒨說,「監督、管理人員」指受雇負責經營及管理工作,並對一般勞工的受雇、解雇或勞動條件具有決定權力的主管級人員,這次納入責任制的高薪主管,必須兩要件缺一不可。
至於漁船船員,謝倩蒨說,考量其工作型態特殊,也指定適用責任制。全國目前約有四點八萬名漁船船員。
此外,住院醫師九月將納入勞基法,勞動部預計廿七日預告住院醫師責任制範疇。衛福部指出,已針對國內廿家醫院訪查,發現總工時達標達九成六,七月起也將進行下一波訪查,幫助醫界銜接勞基法。
謝倩蒨強調,責任制工作者雖不受每日正常工時八小時、每日總工時上限十二小時、每月加班上限四十六小時等規範,但勞資雙方也應約定工時,並不得損及勞工健康及福祉;且公告指定後,雙方必須完成書面約定且報各地主管機關核備,才生效。
※本文授權自聯合新聞網,原文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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