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航空17日臨時公告取消部分國際線航班,宣稱是因飛時控管影響航班調度所致,不過,交通部民航局發布聲明,強調飛時控管已實施2年,絕非航班取消之原因,要求遠航需負起全責。
遠航說明,5月至6月受飛時控管影響,預計取消8條航線、31航班,從桃園飛往峴港、長灘島、巴拉望之航班,即日起至6月全數取消;飛往新瀉、福島、濟州、之航班,至5月底全數取消。從松山飛往太原、天津之航班,5月底前也取消飛行。
針對班機取消,遠航表示,已與旅行社聯繫,若參與旅行團之旅客但未出團,可向旅行社申請全額退費;原定搭乘遠航班機返台之團客,已請旅行社協助轉搭他航,散客部分也請地勤協助簽轉他航。
不過,民航局在聲明中指出,2017年3月起,民航局即對遠航實施飛時管制,完全基於飛安考量,在每月管制範圍內的機隊調度,由遠航自行調整,並定期根據遠航飛機狀況與維修能量滾動檢討管制上限。
同時說明,民航局並未突然限制遠航飛時,遠航4月間提報5月份班表時,民航局即已提醒遠航,班表安排可能會超出管制時數,要求遠航調整航班。針對遠航所說因飛時控管導致航班取消,民航局認為此內容有卸責之虞,要求遠航應立即撤回。
另,因遠航突然取消航班的狀況已非首次,民航局表示,為維護旅客權益,未來將更嚴格審核遠航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