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小爸媽虐兒事件頻傳,光去年台灣兒虐通報就已近六萬人次,政府雖已積極增聘社工人力,
但面對高風險家庭的複雜成因,需要跨局處整合資源、一起動員,才有可能抓出黑數、有效預防憾事。
曾幾何時,給孩子一個快樂的童年,變得愈來愈難。二○一八年,台灣兒虐通報近六萬人次,其中又以近期躍上版面的兒虐事件中,常為主角的二十歲以下「小媽媽」,最令各界憂心。
是否該強化對年輕產子父母的兒虐預防措施,以避免引發更多的憾事?相關數據也證實此點疑慮,在衛福部委託台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副教授劉淑瓊、台大醫院小兒部兒童胸腔與加護醫學科主任呂立的「重大兒童及少年虐待事件分析研究」中,分析二○一一年至一六年間的一○四件重大兒虐案,發現施虐者中,二十五歲以前生育第一胎的比率高達七一%;有四三%的父親或母親在生育第一胎時,年齡不到二十歲。而有近一半的兒虐案,在案發當時,父親或母親的年齡不到二十五歲;二十歲以下則占四分之一。
力補社會破洞
修法增公權力 強化現有機制
另外,衛福部保護服務司資料也顯示,雖然施虐者最大族群落在三十歲至五十歲間,但未成年施虐者因育兒知能較為不足,跟一般兒虐案相比,孩子重傷、致死較多。
而學齡前,孩童多半生活環境封閉,沒有老師、同儕作為吹哨者,受虐風險更甚。在六十七件重大兒虐與疏忽案中(其中五十一人死亡),受虐孩童有九成在六歲以下,高達八成一是三歲以下嬰幼兒,而一歲以下有將近四成,這些受虐兒更有近九成是「未就學且未托育」。
事實上,衛福部早在二○○九年開始,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訂定的「六歲以下弱勢兒童主動關懷方案」,就明確列出在「父或母未滿二十歲」、「未完成預防接種」、「未納入健保超過一年」等七項指標下的兒童,縣市政府須落實前端關懷、輔導與查訪工作,及早介入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