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接連多起虐待兒童的案件,引起公憤,有民眾前往加害人住處嗆聲或包圍警局堵人,網路上亦有人連署要求加重刑責。然而,學者與兒少保護人士均指出,量刑不是終結悲劇的方式,更呼籲政府落實司改國是會議關於兒少保護的結論,成立國家級、長期的兒童保護專責機構。
虐童事件接二連三,先是一名男子因兒子買肉圓沒有加辣,出手掌摑;接著又一起17歲小媽媽與親友虐打1歲女兒致死。早在2017年7月,《今周刊》便曾以「誰讓他們來不及長大」為題,探討虐童問題,雖引起迴響,然而令人鼻酸的事件仍一再發生。
涉及兒少、性別的司改會議第五組委員,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律師賴芳玉與台大社會工作系副教授教授劉淑瓊等人,18日開記者會,呼籲儘速落實司改會議關於兒虐的相關決議,拉高到行政院層級來執行,並增加兒少保護預算。
「一年花國家預算3.78%,約4500億,能照顧好450萬兒童、少年嗎?」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秘書長葉大華說,應檢視資源配置,例如,求學階段因懷孕中輟、離校的孩子,教育部如何通報或協助,當小媽媽養孩子需要收入時,勞政單位如何伸援,「媒體不應一味放大17歲小媽媽的脫序行為,忽略她也曾努力想養好孩子,但社會沒有接住她。」葉大華說。
身兼醫療改革基金會董事長的劉淑瓊同樣談到跨部門的問題,「不是靠社工就好,刑事、醫療都要進來,但我不天真,醫療現場已經非常血汗,醫師要考慮健保有沒有給付、給付多少,有沒有足夠動機為兒虐多做點事。」她以疾病管制署2012年數據指出,每樁兒虐致死案例,醫療成本44萬、生產力損失3900萬,更嚴重的是未致死案例,後續社福、特教、長照成本達660萬,由國人共同承擔,成本之高,預防工作應該投入更多。
「2017年有155名兒少保護個案死亡,兩天死掉一個,我們在加護病房拚命救,但就像摔碎了珍貴的花瓶,很難修好。」二十多年兒童加護病房資歷的台大醫師呂立沈痛地說,看過許多氣切、腦死,終身臥床案例,更痛心的是有些受虐兒連醫院都到不了,直接相驗解剖。「讓他們淪落至此,是社會對不起孩子,所以醫療人員一定要站出來,教好新手父母基本的照顧,讓孩子活下去。」
賴芳玉也說,不只社工、醫療,兒虐應以刑事案件視之,由檢察體系主導,因兒虐受害者不會講話、無法離開照顧者,對行蹤、接受的醫療行為,應更積極追查,「怪社工、提高量刑,未免太懶、太敷衍了。」她提醒有幾件事已在司改會議討論過可優先做,包括優先編列兒少預算,成立跨部會辦公室,建立兒童死亡原因個案複審(child death review, CDR)制度。
「可以思考一下『普悠瑪』的檢討方向,若放到兒虐案件,何時該責難自然人、何時該責怪組織、系統性的問題。」交大科技法律學院教授林志潔提到,身為10歲小孩的母親,看到兒虐案十分不忍。她呼籲檢視觀護制度,雖是司法的後端,卻是預防再犯的重點,「加害人很多是社會邊緣人,長期酒癮、藥癮或暴力者,但觀護人每月處理150件、220人次,做牛做馬也忙不完,遑論協助建立安全網絡。」
與會者也齊呼,由總統府、行政院等高層級出面整合,避免互踢皮球,除家暴事件隸屬衛福部管轄、醫療系統屬衛福部、死因檢視屬法務部權責,教育部也應於求學階段提供必要的親職觀念、建立各項人生必經過程的正確觀念。
「許多人說要加重其刑,我們不樂見,因為極刑也不會讓兒虐終止。」紀惠容總結道,社會必須理解暴力事件背後原因,如小媽媽脆弱的處境,包括無預期的迎接新生命,奶粉、尿布錢沒有著落,以及道德壓力下居無定所。因此要張開接住兒童的安全網,需要很多人,甚至社會上所有人一起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