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總統2019.1.9在臉書FB上發表一篇文章,開頭寫道「有媒體說,分紅不如減稅,我再來強調一次,我們已經幫年輕人減稅了。今年5月繳稅的時候,大家應該就會有感!」
圖片擷取自蔡英文臉書
其實,小英總統說的沒錯,2019年5月申報107年度的所得,的確有很多減稅措施。首先,就是調高「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自106年12月28日施行,納稅義務人為了維持自己及受扶養親屬享有符合人性尊嚴之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所得未超過「基本生活所需費用」,就不課徵所得稅。這項「基本生活所需費用」金額,從106年度每人16.6萬元,調高為107年度的17.1萬元,創造更高免稅空間。而且還同時調整「比較基準計算公式」,又創造第二次放大免稅空間,基礎的增減調整如下表。
以上減稅效果,預計會讓177萬綜所稅申報戶少繳稅金55億元。另外的減稅措施還包括「調高4大扣」(4大項扣除額額度)及「刪除富人稅45%」(調整稅率級距),彙整如下表。
綜合以上的所得稅改革,共有四大項:
1. 調高「基本生活所需費用」
2. 調整「比較基準計算公式」
3. 調高四大扣除額
4. 刪除富人稅
再舉例說明,驗算實際節稅金額。以一家四口的單薪之核心家庭,子女就讀大專院校的情況來驗算節省金額,如下圖:
上圖表現的試算結果,這個家庭可以比上一年度省稅5,400元,省稅理由彙整如下:
由於調高「基本生活所需費用」從每人16.6萬元調高至17.1萬元,圖中每年度左邊橘色柱狀,從106年度66.4萬元變高為107年度的68.4萬元,這就增加萬元的扣除額機會。
2.每一年度的右側柱狀,顯示「比較基準」,其中106年度的薪資扣除額被剔除,改由金額較低的教育、幼兒學前、儲蓄等特別扣除額取代。
由於上述因素,107年度的右側「比較基準」與左側「基本生活所需費用」差距拉大,從106年度的差額0.4萬元,變成107年度的差額2.2萬元(圖中柱狀上方咖啡色數字)。所以,這個申報戶可以多扣除1.8萬元的扣除額,若適用綜所稅邊際稅率30%,最高可節省5,400元的所得稅負。
財政部在107年12月24日耶誕節前發新聞稿,預估減稅受益戶數177.45萬戶,減稅利益55.39億元,民眾於在今108年5月申報107年度綜合所得稅時適用。(作者為萬泰會計師事務所個人稅務副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