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面臨嚴重少子化問題,公教人員晚生、少生、不敢生的現象必須重視。銓敘部和教育部最近放寬規定,即日起,同時養育2名以上3足歲以下子女的公教夫妻,兩人可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他們服務的機構或學校不得拒絕,以讓他們度過育兒的艱困期。
鼓勵生育 服務單位不得拒絕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日前曾經公布調查,2017年在公務體系就職的婦女,平均生育的年齡高達34.69歲,比全國平均值32歲還高,其中又以教育人員35.31歲最高,顯示公教人員晚生的狀況;此外,教育人員平均生育率1.20人、公務員1.15人,也太少了。
教育部人事處科長林奇郁表示,過去公教人員育有3歲以下子女,僅限本人或配偶之一方可申請育嬰留停,但如果是雙(多)胞胎子女者,則列為特殊狀況,夫妻兩人可同時申請育嬰留停,但他們服務的單位有准駁權,不見得會准。
為讓公教人員能兼顧工作與家庭,銓敘部、教育部分別在10月24日、12月17日放寬公務員、教師的育嬰留停規定,他們若同時育有2名以上3足歲以下子女者,與養育雙(多)胞胎子女相同,夫妻兩人均可申請育嬰留停,而且服務的機關或學校不得拒絕。
教師留職停薪 都會區比例低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事長張旭政表示,如果家裡有2個3歲以下的小孩,夫妻中卻僅有1人可以在家照顧,真的會應付不來。尤其,媽媽在生產後需要一段時間讓身體復原,若同時爸爸也可申請3、4個月或半年的育嬰留停,一起度過育兒最艱難的時期,年輕公教人員才敢生小孩。
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副理事長、新北市新莊國小校長張信務表示,老師請育嬰留停的比例相當低,尤其都會老師,因為面臨較大經濟壓力,幾乎不太請育嬰留停。
根據他的觀察,都會區10個生小孩的老師,大約僅有1、2人會請育嬰留停。 張信務說,老師申請育嬰留停,學校要找代理老師,課程安排也變得麻煩,不過台灣少子化問題太嚴重,學生人數愈來愈少,對教育所造成的衝擊更大。因此,站在學校立場,仍希望政府提出各種友善措施以鼓勵老師盡量生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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