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還我母語運動」是客家族群積極爭取媒體發聲權的開端,在此之前由於當時臺灣政治環境對廣電媒體的管控與限制,除了零星非法流通的自製錄影帶及地下電台,強行突破了政府對廣電頻率控制的藩籬外,民間的意見在公眾平台是全面被噤聲。客家族群在社會上的隱沒與發聲歷程,也一路隨著臺灣政治環境的變革,逐步尋回母體文化的榮耀。
1988年「還我母語運動」提出三大訴求:一、全國開放客語電視節目。二、修改廣電法第20條對方言限制條款為保障條款。三、建立多元開放的語言政策。其中二項訴求環繞著媒體平台的發聲權,媒體是傳播文化的載具、議題發聲的管道,更是使語言活化、流通的舞台。還我母語運動後,客家鄉親希望可以在當時的三家電視台看見客語節目;在廣播電台聽見鄉音外,對於能夠有屬於自己的頻道的想法也日漸萌生,「客家電視台」、「客家廣播電台」成為客家族群長久以來的夢想實踐。
1993年1月,新聞局和交通部共同宣布開放頻道,准許民間申請成立廣播電臺。同年8月,新聞局發布《有線電視法》,開放有線電視播送申請。但在當時靜肅的社會風氣之下,自主媒體的建立,仍是一段備受重重考驗與審查的遙遠路程。1994年客家人再度走上街頭,推動「還我客家權益請願行動」,爭取客家及傳播的基本權益,主要訴求之一就是爭取政府建置「客家電視台」。雖然此後在多個廣電節目中陸續有客家節目的出現,但多是冷門時段象徵性的點綴,或是基於政令宣導考量而製播限定比例的「方言」節目來對特定村落廣播。地方電台的湧現後,成為許多老一輩鄉情的寄託,但陪伴性質為主的對談節目,對於教育傳播及娛樂的力量較難以發揮。經過十年光陰,直至2003年7月1日「客家電視台」才在客委會的籌劃下正式開台;2017年6月23日才終於等到臺灣第一家以客家話播音的全國廣播電臺「講客廣播電臺」開播。
如今,客家電視台作為綜合頻道,製作符合各種年齡層收看的各類型節目,包括戲劇戲曲、兒少、生活資訊、音樂人文、新聞等內容,從不同的角度讓觀眾接觸多采多姿的客家生活、文化與語言,同時關注人們周遭生活、土地與議題。講客廣播電臺以傳承、創新客家語言文化,實踐客語成為臺灣主流通行語言為宗旨,以講客話(語言傳承)、傳客音(文化分享)及聊客事(客家公共事務參與)作節目內容規劃。有了「客家電視台」、「講客廣播電臺」作為發聲管道,得以貼近公眾的媒介近用媒體的權利。不僅傳遞客家場域之互動,運用節目製作與新聞採訪,也進行客家文化之傳播;透過客家電視與國際族群頻道的合作,更可促進國際族群文化之交流。
面對客語逐漸流失到日益挽回,媒體平台作為學習與溝通的重要渠道,積極提供舞台,但數位匯流時代衝擊下,年輕人才的接軌和全媒體規劃,仍是拓展客家文化,接下來不得不面臨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