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演鈕承澤被控性侵案,台北地檢署原擬上週五傳喚他到案,但他請假未到,檢方改於今早9時30分首度以性侵案被告身分傳喚他出。導演鈕承澤今早因性侵案到北檢應訊,他出家門後,只向媒體說「真相永遠只有一個」。
由於媒體為採訪擠爆北檢,因此檢方也增派法警維持秩序。
上午09:12分許,鈕承澤經由律師胡原龍陪同之下快步步出家門 ,過稱中不發一語。
被害人控稱,11月23日,鈕承澤邀她和長官等人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的工作室吃晚餐、喝酒聊天,當時現場有多名鈕承澤的友人,眾人飲酒後逐一離去,隔日凌晨僅剩下鈕與被害人,2人坐在沙發上,鈕先靠近她,並撫摸她頭髮、肩膀,隨後將她撲壓在沙發上強吻、襲胸,接著脫去她的衣褲,要求口交,因無法勃起,改以手指性侵。
但據了解,鈕在警詢時供稱,女方在酒攤結束後,仍留下來未離開,他認為雙方應是互有好感,他想與女方親熱時,他沒看出女方明確表達不同意,當女方出言要求停止,他就停手,不認為自己涉有性侵的主觀犯意。
檢警調查,事發當天,鈕從中午起就在工作室接待一組夫妻客人,被害人和她的主管直到下午才加入,直到午夜12點,被害人女主管先離開後,只剩被害人與鈕獨處。
鈕自認對方留下的舉動是在表達好感,因而與對方發生進一步的親密接觸,未料雙方認知有落差,鈕事後雖曾傳簡訊向對方道歉並下跪請求和解,但仍被對方提告性侵。
由於現場僅鈕與女方在場,女方的指控,原本只是單一指述,但因鈕事後不斷私訊道歉,希望女方不要提告,並拿60萬元支票透過女方主管轉交被拒收;鈕事發後種種試圖彌補女方的舉動,如今反成為不利的關鍵事證。
※本文授權自中時電子報,原文見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