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醫院規定醫護人員進修,卻要求在休假時上課,台大醫院企業工會經半年爭取,台北市勞動局於11月底發函,指出參加必修課應視為工時,院方依法應予補休或加班費。
「以新進加護病房的護理師為例,要接受ICU(加護病房)訓練,三週共102小時,就是在每週表定40小時工時外,三週的休息時間全部去進修,出現下班後休息五小時、上課四小時,再接著上班的情況,無法好好休息和學習,用這樣的精神、體力照顧病人,我們也很害怕。」一名台大醫院護理師吐露心聲。
所幸,這樣「拗」醫護休假時間去進修的陋習,在11月底被台北市勞動局認定違法。台大醫院工會6日舉行記者會,公佈台北市勞動局函釋,函文指出,依據《勞動基準法》,未來台大院方應將必修課程計入工時,給予員工補休公假或加班費。
台大醫院發言人王亭貴回應,院方先前就已與工會進行多次討論,收到勞動局來函後也依此方向改善,未來院內醫護人員參與感染控制、安全與消防等必修課程,將會給予公假。
這項改善醫護過勞的突破,是成立才半年的台大醫院企業工會努力爭取,才獲得成果。七月工會針對「自假上課」發函院方要求協商,八月提出勞動檢查,十月終於展開公會、勞動局與院方的三方協商,十一月工會再度發動勞檢,勞動局事後函覆,終於確認「全院必修面授課程」和「特殊單位需求課程」必須納入工時。
台大醫院企業工會理事、護理師白紹煒表示,過去醫院要求全院醫療人員每年須接受固定時數的「感染控制」、「消防安全」訓練課程,在急診、加護病房等特殊單位的醫護人員,還要額外接受急救等訓練,若未如期完成,可能遭調職或影響績效,但課程時數卻不被視為工時,醫療人員只得犧牲假期來進修。
「爭取到課程可納入工時,證明小蝦米可以集合戰勝鯨魚,改善權益。」台大醫院企業工會監事、內科病房護理師張佑安說。不過,台大醫院工會秘書陳宗欣提醒,仍須看院方實際作為,若醫護人員仍未獲得應有待遇,工會不排除再提勞檢。
而這樣的積習不獨存在台大醫院,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秘書廖郁雯以前述ICU(加護病房)訓練為例,臺北榮民總醫院、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各院區都出現強迫醫護用休假時間上課的情況。
「如果把進修時數算成工時的話,會出現連續上班16小時,甚至連續上班12天的情況,對醫護人員的身心健康,對病人的照顧品質,都有很大影響。」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企業工會理事、護理師郭簣瑩說。
根據聯合醫院企業工會過去的調查,88%的會員曾依規定參與進修,但半數以上都不能申請加班費、補休或公假。「院方會說安排進修是好事,如果拒絕在假日上課,會被說是沒有上進心。」護理師透露,能不能補休得看長官臉色。
台大醫院工會秘書陳宗欣說,台大的「全院必修課程」,幾乎所有大型醫院也都開設,盼此例一開,也能造福其他醫療院所辛苦的醫護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