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是當年財務不佳的長生公司、空具國際資格卻無能力的日商丸紅,台灣早在二十年前就該享有機捷的便捷了。期許第六度招標的雙子星案,莫讓機捷事件重演。
一條五十一公里的桃園機場捷運,讓民眾苦等二十年,歷經四位總統、十三位閣揆、十一位交通部長,通車期六度延宕,造價從最初六百億元暴增到一一三八億餘元。
一九九六年十月,交通部決定比照「高鐵模式」,採BOT方式興建機場捷運,並組成甄審委員會展開評選作業。九八年五月,長億集團以長生國際開發名義投標,擊敗其他申請人,取得最優議約人資格。
九八年,長生國際開發得標後不久,其母集團長億卻爆發財務危機,長生仗恃優先議約權,一拖四年,因資金、包商不到位,一再延遲興建,且不顧當初投標的承諾,屢屢在與交通部議約時,提出令人錯愕的條件,要求政府協助融資、遊說政府修法,協助其土地開發。
荒謬政府 竟返還9.7億保證金
當年曾參與競標的廠商指出,在二○○○年之後,可明顯看出長生不具有投標的誠意及履約能力,政府耗時與長生進行議約,卻徒勞無功,整整延宕五年之久;到○二年底,長生資格失效,機場捷運的興建才回到「自由身」。
白白蹉跎五年大好光陰,政府不僅沒賺到「不必出錢的公共建設」、沒得到「廠商承諾的優渥回饋」,還賠上公信力和台灣的國際競爭力。鬧劇卻還沒終了,噩夢還在後頭。
○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雙方終止議約後,長生不服交通部沒收履約保證金十億元,而提起仲裁, 仲裁結果竟是:交通部無違約責任,但應返還九七.八%的履約保證金,約九.七億餘元。
仲裁判斷出爐後,交通部法規會力主應另向法院提起撤銷仲裁判斷的訴訟,但交通部卻迅速退還九.七億餘元履約保證金給長生。
監察院於一五年二月針對本案通過彈劾。監委調查報告指出:「交通部不應該接受如此荒謬的仲裁判斷結果,並應保全債權,就國家受到的巨額損失向長生公司求償;但是高鐵局竟然不向長生公司提出任何救濟及求償,還迅速給付已經沒收的履約保證金,而長生公司早已解散,國家及全民的損失可謂求償無門。」
機場捷運案一開始採「最有利標」,由相關部會首長、企業大老列名擔任評委,十三人的陣容看似華麗,但是否真能做出最好的判定,從事後來看恐有疑問;尤其欠缺相關財務、公共工程實務專家擔任評委,無法專業、客觀衡量競標隊伍的興建、經營、財務三種實力,導致做出禍延日後二十年的審議結果。
別再迷信國際標、價格標了
○三年六月,民進黨政府改弦易轍,放棄BOT方式,改為政府自建,並在○五年六月公告招標機電系統,遴選機電統包商,但又是另一場夢魘的開始。
機場捷運工程分為土木標和機電標,擔任機捷總顧問的中興工程顧問曾建議,在機電標部分採最有利標,由於眾多立委關切,立法院遂在○五年五月三十一日決議,以「節省公帑、杜絕綁標」為由,採最低標辦理。
○五年十二月,核心機電統包工程由日商丸紅、川崎與日立以二五四.九億元的最低價聯合承攬,並在隔年主持動土典禮;但換了丸紅之後,工程進度依舊一再落後。
原來,統包商丸紅僅是一家商社,缺乏統合的能力,得標後將工程分包,卻發生土木工程動工後,機電系統工程還沒發包,接著再以經費不足為由要求追加預算,嚴重影響工程進度。
事後大家才發現,國際標不是萬靈丹,大型工程與開發案以「價格」決勝負,果然很容易出事。機場捷運改為政府自建後,工期不斷延宕,問題全出在機電系統標案。
一六年四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的機場捷運缺失考核報告也指明,得標團隊代表廠商丸紅株式會社「顯未具核心系統施工能力」,負責的核心機電統包工程標(ME01標),遲未達成契約要求,得標後涉及違法轉包,被列為公共工程拒絕往來戶。得標廠商雖是號稱專業的國際公司,卻只想用最經濟的方式完成合約,且與分包商合約糾紛不斷,延誤通車,嚴重損及全民利益。
若不是財務實力不佳的長生、空具國際資格卻無能力的丸紅,台灣社會早在二十年前就該享有機場捷運的便捷了。慘痛的殷鑑不遠,如今長生早已倒閉,丸紅也付出慘痛代價,期許第六度招標的雙子星案,要更慎重選擇申請人,莫讓機捷事件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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