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合一大選落幕,現任台北市長柯文哲以3254票險勝國民黨台北市長候選人丁守中,開票結果出爐後,丁守中與律師當天凌晨立刻前往台北地方法院,提出查封票匭,重新驗票聲請,法院裁定繳納428萬元的保證金。今(26)日上午,丁守中與委任律師突然撤回驗票聲請,接下來將提起選舉無效之訴。
「選舉無效」之訴和「當選無效」之訴都是公職人員選舉結果最常出現的訟案,但兩者有何不同?粉絲專頁「丹尼老師的公民教室」以一張圖表,簡易點出兩者的差異,前者被告為選舉委員會,後者則是當選人為被告。
根據「丹尼老師的公民教室」所張貼的表格,「選舉無效」之訴是選舉委員會辦理選舉違法,且足以影響結果,被告為選舉委員會,如果法院判決確定無效,將重新選舉;而「當選無效」之訴是指當選票數不實,認為有影響結果之虞,或以強暴、脅迫等非法手段妨害選舉情事者,被告則是當選人,如果法院判決確定無效,就職者將被解除職務,兩種皆屬民事訴訟。
而台灣過去最著名的選舉訴訟,以2004年總統大選,連戰、宋楚瑜認為陳水扁、呂秀蓮的當選票數不實,隨即在選舉當天晚上提起當選無效及選舉無效2項訴訟,要求全國大驗票,但最後得票數仍比陳、呂少了2萬5563票,並未翻盤。
(取自尼老師的公民教室粉絲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