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了兩天的緊繃與失望,我大概彙整了許多朋友的問題一次回答,經過這場戰役,不妨可以思考看看自己的盲點在哪裡?
文/呂秋遠
1.為什麼會輸,是不是因為護家盟在投票時的奧步?
當然不是。原本台灣就是保守與傳統的人居多,護家盟即使在當天沒宣傳,大勢也早就抵定。要通過同志婚姻,不論是專法或民法,其實都非常不容易。沒有這一屆的大法官支持,同志婚姻大概至少要再等20年以上,不然執政黨為何要如此為難?就選票的考量,挺同志方絕對是弱勢與少數,這一點完全不用懷疑。
2.為什麼不管我們說了什麼,就是沒辦法說服這些人?
因為不想看。不然你以為律師的業務怎麼來的?契約為什麼沒看?為什麼會簽本票?這些問題,你去問當事人,他都會說就沒看啊!成見與偏見,讓他們不願意去理解,這需要教育,也需要時間。
你不用悲傷,因為以後面對這些人,你打官司會贏、賺錢比他們容易,人可以進來,貨可以出去。
3.這次是不是同志運動的重大挫折?
哪裡是挫折?這次的公投,是一場絕佳的性別平權運動,甚至還有同志候選人當選。況且,1986年的祁家威先生,只有一人、孤獨的為同志出聲,30年後有300多萬人,這是變多還是變少?再10年後,或許會增加為500萬人,再20年後,或許會增加為600萬人。
攤在陽光下來檢視傷口,本身就是一種進步,怎麼會是挫折?
4.為什麼有人支持藍營,卻又反同志教育與支持同志婚姻專法?
相對於綠營而言,絕大部分的藍營候選人,都是反對同志平權的人。但是每個人支持候選人的原因不同,只能說他認為同志平權的重要性,遠低於他對於這個候選人在意的特點而已。即便是同志,也有很多不同的政治傾向,但是可以肯定,如果沒有總統提名的大法官與立法院同意大法官人選,婚姻平權不會有這麼快的進度。
5.公投結果會不會讓大法官會議解釋作廢?
不可能。大法官會議解釋代表憲法。司法審查權向來就不是在意多數,而是保障少數。所以明年同志肯定可以結婚,而且與異性戀享有相同的權利,只有在專法與民法上有所不同而已。如果明年五月以前,立法院都不能做出決定,就依民法登記處理。
6.如果不行,公投的目的何在?為什麼人多的話不算數?
公投不是政府發動連署的,而是民間自行發動,希望可以展現民意。公投只是讓同溫層看清楚事實,這個社會並不是按照我們想的在運作,保守派原本就是這個社會的多數,但是這也是大法官存在,保障少數平等權利的目的。
7.如果護家盟去遊說立委,通過專法,應該怎麼辦?
這部分不是不可能,但是有困難。目前在立法院多數的民進黨,對於專法原本就有很多不同意見,主張立專法的委員並不多,但是主張立民法的委員也因為選票壓力,不願意表態。現在要在短短六個月內強行立專法,可能對於民進黨主導的立法院來說有很大的難度。除非蔡英文總統強力動員,而且忽視三百萬張選票,否則不做任何動作,順其自然,對於執政黨來說是最聰明的選擇。況且護家盟支持的立委幾乎都是藍營,綠營沒必要去資敵。
至於下一屆立委提出專法,那就更難了。如果現在不立專法,兩年後,已經有一大堆同志適用民法登記結婚,這時候新人卻要適用專法,會不會太瞎了?
8.護家盟現在想重新聲請釋憲,這有可能嗎?
這部分也很難,接近不可能。要相同屆期的大法官做出不同解釋,難度接近神等級。況且必須有人權益受害,才能提起救濟,但最大的問題就是,護家盟的人其實沒有人受害,如何提出釋憲?本件之所以通過釋憲,是因為有同志要登記結婚,但是戶政事務所不准,所以才一路訴願、行政訴訟,乃至於釋憲。但是目前護家盟沒人權益受損,別人結婚,不關他事,他如何聲請釋憲?
至於下一屆大法官解釋,會不會改變現在的決定,這我不敢說不會。但是那也是幾年以後的事情,因為同樣類型事件,如果已經有釋憲結果,通常不會在短期內做相反的解釋,通姦罪就是明顯的例子。很多人想聲請大法官釋憲,宣告通姦罪違憲,但是上一次做出解釋以後,後來即使很多人繼續聲請,都沒有改變的跡象。
9.明年5月的同志婚姻,還有什麼變數嗎?
如果是指結婚,不會有變數。如果是指專法或民法,立法院認真點,就會有專法,但一樣可以結婚。如果真心想適用民法,立法院甚麼動作也沒有,就可以適用民法。至於要求大法官再度釋憲,應該不可能辦得到。修憲倒是可以,如果憲法第七條修成「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但同性戀除外。」這樣或許有機會不讓同志結婚。
10.我們未來還可以做什麼?
存錢準備被炸紅包,歡迎他們一起進入結婚的天堂與離婚的地獄。
本文獲呂秋遠律師同意授權,原文發表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