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平權公投,「同性婚姻」和「性平教育」都以大概三百多萬票比六百多萬票落敗,許多支持者錯愕且失望。然而我認為,支持同志權益、反對歧視的一方,其實依然有理由保持樂觀。
讓我們從公投的開端開始說。
在多元性別人權這方面,台灣一直是亞洲領頭羊,十幾年來,台北同志大遊行是亞洲最大規模的同志遊行。2018年的遊行就在上個月,主題「性平攻略由你說.人人18投彩虹」強調性別平等教育和公投。主辦單位統計,今年遊行有十三萬餘人次響應,同志遊行讓經濟成長,也讓台灣更多元包容。
2017年大法官釋憲,裁定《民法》「一夫一妻」門檻違憲,大法官認為我國法律必須保障同性也享有婚姻自由上的平等保護,讓他們比照異性伴侶,能在法律保障下,進行親密、排他的共同生活。大法官的想法很明確:假設婚姻制度是好東西,對伴侶本身和社會都有好處,那應該也要開放給同性伴侶使用。大法官給立法單位兩年期限,來實現上述權利,否則同性伴侶將直接適用現行《民法》。這樣直接表述同性戀權益的釋憲,在台灣是第一次,在亞洲也是第一次。
然而,台灣的宗教與保守人士隨後發起「《民法》限定一夫一妻」和「同性伴侶專法」公投。這背後的想法也很明確:同志可以受「專法」保障共同生活,但不能修改《民法》,也不能改變「婚姻為異性組合專屬」的事實。對反同人士來說,同志要共同生活可以,但要結婚,則會導致禮崩樂壞。
另一邊,挺同派則推出「《民法》保障同婚」公投,和反同相庭抗禮。社會有理由拒絕反同公投「婚姻限定在男女、同性伴侶使用專法」的解決方案。首先,在具體法案出現前,專法的保障範圍並不明確,若與《民法》婚姻有落差,恐導致差別待遇的歧視。再來,即便專法給同性伴侶的保障,跟《民法》給異性伴侶的保障相同,也有美國過去「黑人專屬巴士」的隔離歧視疑慮。最後,考量以上疑慮,專法恐怕無法如大法官所要求,讓同性享有「婚姻自由上的平等保護」。
法制化婚姻的意義之一,是社會對特定生活型態的肯定,如果社會肯定異性的共同生活,卻不肯定同性的共同生活,認為他們不值得「婚姻」這個詞,只能以專法囊括,這是對多元性別的歧視。300多萬的同意票,代表台灣人民擴大了同志遊行的同溫層,相較於大法官「社會菁英」,以一般大眾的角度,去接納不同性傾向的人進入這個社會,享有平等的法律權利,這不但是法律的進展,也是社會的進展。
依照估計,社會當中異性戀人口約佔九成,站在異性戀的角度,許多人認為同性婚姻和性平教育跟自己無關,其實不然,異性戀者可能有同性戀好友,更可能有礙於異樣眼光而不願意出櫃,偽裝成異性戀的同性戀好友。以現代科學而言,異性戀者的小孩依然可能是同性戀,讓這個社會變得更多元包容,不但能讓彼此更開心,也讓小孩的未來更舒適安全。反過來說,如果我們僅僅因為一些人對同志有恐懼、認為同志不正常,就讓這個社會在法律上對同志更不友善,那我們就是在縱容社會變得不寬容。文化和習俗都會變遷,在一個不寬容的社會,哪個族群會成為下一個被歧視的對象,很難說。
當然,反同方並不認為他們的倡議僅僅出於恐同。根據常見的反同宣傳,可以發現他們擔心同婚合法之後小孩會不叫「爸╱媽」而改叫「雙親一╱二」、人們會變得淫亂、性病會流竄、社會會滅亡。然而,對照法條措辭、醫學常識和國際經驗,會發現這些聳動的說法都沒有根據,事實上這也是為什麼我們應該拒絕反同,因為支持反同,就是支持謠言和偽科學治國。
我們有理由相信,同性婚姻合法化是對所有人來說都好的進展。目前全世界已經有超過20個國家以法律保障同性婚姻,在許多國家裡,同性婚姻合法化數年後,反同的抗爭和倡議也趨於舒緩,就是因為這些人發現他們當初擔心的事情都沒發生。以此看來,同性婚姻的合法化,本身就是解決這個婚姻家庭價值爭議的務實手段。此外,鼓勵人們共同生活互相照顧,是歷史上的所有社會都盡力做的事情,同性婚姻讓社會多了一個便利的共同生活選項,這是擴大人的自由,減少社會照護成本的雙贏方案。
不過在2018的台灣,平權公投還是輸了人數。有六百多萬人不支持同性婚姻和性別平等教育,支持者僅超過三百萬。這個數字讓許多友善同志的人感到錯愕,驚呼台灣註定是個歧視的社會。我可以理解這些感受,不過我認為我們依然有理由樂觀。
首先,在投票人當中,不管是同性婚姻還是性平教育,都有約三分之一挺同,約三分之二反對。婚姻平權公投,是為了因應台灣社會對同志的歧視。在一個歧視同志的社會,在對同志有意見的人當中,每三人就有一人挺同,這進展不能忽視。
再來,我國在1987年解嚴,距今不過30年。解嚴之後,人民才能夠真正開始自由地思考和討論各種社會議題,要是回到30年前,你能想像在對同志有意見的人當中,每三人就有一人挺同嗎?以一個前威權社會來說,台灣的民主發展,可以說是非常快速。
第三,婚姻平權是世代議題。根據選前民調,在台灣最支持同志的年齡層在三十歲以下,最反對同志的則在五十歲以上。而根據公投當中反同宣傳充斥的各種謠言和偽科學(例如主張同性婚姻會改變家庭親人稱謂,或者主張同性婚姻會導致社會崩解),我們有理由相信,如果要通過健康教育測驗才有權投票,反同公投很可能不會過。這兩點顯示了公投是讓比較用不到婚姻的年長者,去決定年輕人該跟誰結婚,也顯示了教育改革有效果,未來的台灣會更加寬容。
這次公投,不管是同性婚姻還是性平教育,都有超過三百萬的支持票,代表台灣人民擴大了同志遊行的同溫層,相較於大法官「社會菁英」,以一般大眾的角度,去接納不同性傾向的人進入這個社會,享有平等的法律權利,這不但是法律的進展,也是社會的進展。
讓我們回想一下,2010年台灣只有一個台北同志遊行,參加人次3.5萬;2018年台灣各縣市已經有好多個同志遊行,光是台北同志遊行就有13萬人次,然而這些數字都不及平權公投的三百多萬支持票數。如果這幾年同志遊行的規模讓你感到振奮、以台灣為榮,這次公投的挺同票數應該能換到更多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