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VA(中風),發病2小時,請盡快趕到醫院!」
時間剛過午夜,沉睡中的詹智鈞聽見手機另一端的這句話,立刻起身準備出門。42歲的詹智鈞是屏東基督教醫院神經內科主任,這天正好輪到他待命(on call);而他遇上的,是神經內科經常要處理的緊急狀況:急診出現中風病患,必須由醫師在「黃金3小時」內施打血栓溶解劑。
家住高雄的詹智鈞接到通知當下只剩1小時完成任務,儘管外頭因颱風外圍環流大雨不止,屋內還有懷孕7個月的妻子,他仍豪不猶豫跳上車,用最快速度飆往屏東。驚險地在最後一刻抵達醫院、完成注射,但詹智鈞的任務還沒結束;直到凌晨3點,確定病患無異常出血,他才能回家休息,再過5個小時,全新的工作日又將開始。
回家路上,經過風雨交加的高屏大橋,每月必須像這樣待命10天,還要在醫院過夜值班2次,讓詹智鈞不禁思索:「病患的生命有醫護人員照顧,但冒險照顧病患的我們,又有誰來照顧?」
詹智鈞另一個身分,是屏東基督教醫院企業工會理事長,他堅定主張將所有受雇醫師納入《勞動基準法》,「我認為醫師也是勞工,工作時間不能毫無限制,否則對醫師或病患都不是好事。」
像詹智鈞這樣,自認工作量已超過肉體與精神負荷,卻仍為了白袍誓言而咬牙苦撐的醫師,過去幾年陸續成立組織、集體發聲,要求政府正視「血汗醫療」現象,將醫師納入《勞基法》適用範圍,限制合理工時,並比照一般勞工享有勞退提撥、職災給付等權益。
「過勞醫護人員無法提供病患妥善照護」,這項簡明有力的論述,在2015年獲得總統參選人蔡英文認同,並在當年的醫療政策白皮書中明確指出:「受雇醫師應受到與勞工等同的權益保障,主管機關勞動部應將醫療保健服務業之受雇醫師取消排除《勞基法》適用……。」
2016年6月,時任衛福部長林奏延首度宣示,受雇醫師將於2020年前納入《勞基法》;2017年11月,衛福部長陳時中也在立法院備詢時承諾,受雇醫師在2019年納入《勞基法》的政策目標不變。
依目前衛福部與勞動部協商內容,醫師若適用《勞基法》,將被列為84條之一,由勞雇雙方約定工時的特殊行業,具體工時可望比照衛福部2017年公布、參考美國制度的《住院醫師勞動權益與工作時間指引》,每周工時不超過80小時(4周320小時)、連續工時不得超過28小時。
然而,這項政策,已激起了同等巨大的反彈聲浪。